《笨蛋!重要的是逻辑!》3.13 转移举证责任(1)

你说我不对,证明给我看

“转移举证责任”是“诉诸无知”的特殊形式,它是这样构成的:提出无理由的主张,在此基础上,听众若要反驳就必须提出反驳的证据。正常来说,我们要提出新的立场,必须还要有支撑的证据或理由。

当我们被要求举证以反驳这个论证,对方便犯下了转移举证责任的谬误。

“在聘用老师时,学生的意见应该要受到重视。”

“为何要考虑他们呢?”

“给我个理由,为何不应该考虑?”(听起来好像很合理。为公平起见,你该要求学校的工友、学校餐厅的女服务生及赌场的业者也说说他们的意见。想想吧,他们的意见可能更有用呢。)

提议的本身需要有正当性,而抵制这个提议则不需要。这个谬误的根源来自一个隐含的假定:除非反对可以被证明,否则某事就可以被接受。事实上,想改变现状的人有责任去提供理由,证明我们现行的政策及信仰有何不妥,以及为何他的提议比较好。

我相信光明会(Illuminati)的阴谋,即他们已经暗中主导世界长达数百年了,给我证据告诉我事实不是如此。(我们不需要去证明这一切是由看不见的小精灵,或是住在百慕大三角金字塔里面的外星人在操纵。)

14 世纪逻辑学家、圣方济各会修士奥卡姆的威廉(William of Occam),有句常被简写的座右铭:“如果不必要,就不要去增加事务的复杂度。”这句话即指出,在解释某件事情的时候,若无必要不应该作太多的臆测。世事常被解释为神的旨意,比如进化的过程或风云莫测的混沌。我们不需要光明会来搅局,如果有人需要光明会的参与,最好提出需要光明会来解释这些现象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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