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让邻居教你。我会做木马。如果邻居家也有小男孩,肯定很想来我家玩。要是有人借木马,吉恩应该很得意吧。”
“哎呀,你在说什么……”
梅特恩耸了耸肩膀。
“我在计划未来。”
“可是我……”
“怎么了?不愿意?做农妇不如做陛下的宠妃更好?”
他果然什么都知道了。她是谁,孩子是谁,他都了如指掌,却还是把她们带到了这里。缇娜嘴唇颤抖,问道:
“大人是陛下的仇人吗?”
“仇人?我是埃弗林的百姓。国王陛下乃是万民之父。”
“那么您是陛下的臣子?”
“臣子,我们家族的确享用着陛下的俸禄。”
“那为什么……”
“为什么?为什么不把你们送回王宫,而是带你们到这种地方?是啊,我也想知道。不过,有一点很明确,我没有伤害你们的意思,而且恰恰相反。”
摆脱手持斧头的男人,亡命逃跑的时候,王城的道路像迷宫,怀里的孩子放声大哭。她披着乞丐的斗篷,挤在路人之间一边给孩子喂奶,一边走路。她想回宫,却又无法和宫里的人取得联系,而且守门的卫兵也无法相信。谁知道他是不是王后的走狗?
好久没有回到这个街头,她感到恐惧。黑暗是陷阱,光明是圈套。转头看她的人们都露出揭发者的眼神。想要藏到某个地方,反而更容易被发现。追击者最先翻找的地方就是容易藏人的仓库或厢房。缇娜从七岁开始学习跳舞,有时因为忍受不了毒打而逃跑,总是在这类地方被发现。于是不管多么疲惫,不管多么饥饿,她都要踉踉跄跄地找到人多的地方。隐身于形形色色的人群,即使打扮怪异,即使披头散发,也不太引人注目。她捡拾地上的苹果为食。漂亮的凉鞋碍事,她就脱下来扔掉,光着脚走路。她第一次对脚上硬邦邦的老趼心存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