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这套“驯化系列”随着美国文化的远播深入人心,今天大部分人都觉得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吃它就像吃人一样恶心。
可是我们都知道中国人吃狗的文化源远流长,《周礼》里面天子吃的“八珍”之一就包括狗肝,今天你一过河到深圳也能随意找到不少香肉店。不过这不表示中国人就不把狗当宠物,我们的祖宗既吃狗肉,也把狗当成看门打猎的伙伴,大可以上一分钟还摸摸它的头说声“好兄弟”,下一分钟就宰了煮掉,毫不矛盾,也毫无愧色。“狡兔死,走狗烹”说明的就是这个道理。
不要以为只有中国人这么没“人性”,西非许多部落同样以爱狗闻名,小孩都是和小狗一起长大的,但是狗老了照样烤来吃。这种现象说明宠物和食物的分别毕竟只是某一种文化的假设,在许多地方宠物可以是食物,食物也可以是宠物。所以小鸡“强仔”是只可爱的小动物,但却也是肥美的豉油鸡。禁止私养家禽,只不过是把鸡的宠物身份和“人性”彻底剥离,完全地推向了离人类很远很远的食物那一端,再次巩固我们关于食物与宠物的严格界分。
200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