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女的曾经跟于乐保持了两年的性关系,那也是于乐众多女朋友中间唯一的有夫之妇。她一度对于乐很着迷,几次试探性地跟于乐讨论过跟老公离婚的问题,把于乐吓得要命,马上跟洪均讨论应该怎么脱身。那个女的是个醋坛子,对于乐看得很紧,即使没有名分也恨不得把于乐整个儿霸占了。她跟于乐说她已经跟老公分床睡觉了,说老公一碰她,她浑身就起鸡皮疙瘩。但不跟老公同床总得找理由,亏她想得出,居然偷偷地找自己一个得了慢性肾炎的朋友帮忙,在一次做检查的时候使用了她的名字,并买了一大堆治疗肾病的药回家,以此证明自己必须节制性生活,最好不过性生活,否则有生命危险。
当那女的把这一切讲给于乐听的时候,于乐的心情有点复杂。首先,他有点将信将疑,他觉得做老公的对老婆的迷恋一定是形式多于内容的,也就是说,不过是做做样子。跟老婆过性生活俗称家庭作业,男人要减负首先想减的就是这一部分,哪里用得着做老婆的那么机关算尽?其次,那女的肯为他这样,他心里头其实蛮受用,却又觉得她做的有点过了。女的为你付出越多到头来一定索取越多,他可不想在一棵树上吊死,他要的是来去自由,并不希望跟某个女人发生那么多的磕磕绊绊。
那女的说自己爱于乐爱得没有了办法,如果于乐敢在外面找别的女人,她会从源头上“根治”腐败,就是把于乐的作案工具给没收了。
于乐马上以职业的敏感告诫她不要乱来,如果进行暴力犯罪判了刑,大家还不是一样得分开?那女的说,和尚打死道士的老婆,要没有大家都没有。于乐跟她开玩笑说,你适用法律不当,应该是道士娶妻和尚偷人,要有大家有,要搞大家一齐搞。那女的对一点正经没有的于乐其实没有什么办法,只好退而求其次,说你要找别的女人也可以,起码得找一个比我强的。于乐说你不是说你胆小,连杀鸡都不敢吗?那女的说,为了爱情我什么都做得出来。
那女的长得很像当地卫视的一个著名主持人,是于乐女朋友中间长得最漂亮的,他当初就是因为她长得好才违反不找有夫之妇的基本原则的,没想到真被她黏上了。那女的倒是给于乐开了条口子,可要在漂亮程度上超过她确实有点困难。于乐知道惹不起,只好躲,不显山不露水地减少了与她约会的频率,但每个月也还得联系一两次。她也是个喜欢逛街的女人,要是真碰见于乐跟姐姐在一起,即使不发生故意伤害的暴力事件,起码会嘲笑于乐的品位,那可就太没有面子了。
于乐一旦有了这种担心,等到姐姐再邀他上街时,便乖乖地掏腰包,一千两千地拿给姐姐,要她找她的姐妹们一起去,自己实在是忙得脚抽筋。姐姐也不是一个过分的人,拿了钱也就不再纠缠于乐,而且她给自己买衣服的时候总是不忘记给妹妹也买上一两套,这样,两个人还可以轮换着穿。一两千块钱可以管上个把月,相当于换算成于乐嫖娼的成本价格,在这个把月里,姐姐很自觉地再也不提要于乐陪着上街的事,给他打电话只说她想他了。于乐知道她想他是怎么一回事,只是不知道到底是她在向他提供性服务还是他在为她打床上工。
(二)
于乐很快就开发了姐姐的实用功能。
姐姐在KTV上班,有订包厢的任务。姐姐知道于乐经常要应酬,就让于乐唱歌的时候去她那儿,搞得于乐很快跟那里的妈咪老板都熟了。当然,他用的是假身份证上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