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制度有两种模式——充满活力的和死气沉沉的。即使是稳定的社会制度,也只能说是相对稳定,因为用户之间无时无刻不在与彼此以及制度进行着互动。对于这些制度的最大挑战之一(尤其是在制度建立之初),就是去管理成长的动机。
一百个用户比一打用户和一千个用户都棘手
观察一个只有十几个人使用的社会服务的运作方式是比较容易的,因为这些用户全都拥有决定权,他们对其他人的性格、怪癖略知一二,能够依赖小而精的团体规模来防止最恶劣的公共争端发生。而想象一个有一千名使用者的社会服务也很容易。有这么多的用户,就应该提供满足各种用户需求的服务:高度活跃的用户、完全消极的用户、推动者和批评家、争论者和调解者,以及各种各样的人。不过,在所有个人的和看似混乱的互动中,这些制度中的用户实际上会表现出一种令人惊讶的承诺的连贯性。
然而,居于十几个人的亲密团体和上千人的公共规模之间的团体,却出乎意料地难以操作。这种有上百人的中间规模的团体,作为单个团体来运行通常太大,但是被当作社会化自给自足的团体来说又太小了,它大致上标志着从相对平衡到完全不平衡参与的转变。作为中型团体中的一员常常会感觉很糟糕,因为既感受不到亲密感所带来的快乐,也得不到都市规模和多样性带来的好处。
一百人只是个参考数字而非规定,不同的服务在不同规模上发生变化,不过规模的消长关系一般都被纳入了社会系统。最关键的是文化方面的转变。在一个人人熟识的小团体里,可以依靠人情来管理事务。但是大团体会有某些预先存在的文化,需要新用户主动去适应。介于这两种团体之间发生的转变,就是形成文化的地方(依靠协调成员之间的行为和观点,就算他们彼此并不认识,文化也可以成为一种避免大型团体变得越来越复杂的手段)。一旦一种文化建立起来,不论它是有帮助的还是可疑的,包容的还是多疑的,都很难再改变。
团体成功的关键是最初吸纳的十几名用户能够体现正确的文化规范,但是有一点是值得注意的:对于什么是正确的文化规范的理解,不同团体间存在着差异性。像Apache这样的技术性项目,需要前期的用户具备技术技能和争论的意愿,而像“负责任的市民”这样的社会性项目,则需要积极的离经叛道者。没有任何一种用户,也没有任何一种文化,适用于所有的情况。但是当你拥有一百名用户时,不管是何种文化占了上风,即使用户队伍壮大到一千人(甚至一百万人),原先的文化都很有可能依然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