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1999年出现第三次“卖难”。入世在即,政府决定彻底地改革体制,主要依靠市场机制进行棉花资源的合理配置,棉花购销价格放开,主要由市场形成。谁知这样一来,多年积累的产销矛盾促使棉花价格大跌,到了2000年又促成了第三次“买难”。
三次“卖难”与三次“买难”交替出现,似乎是市场与政策的一场“跷跷板”游戏,“卖难”时放权、降价,“买难”时收权、提价。政策实施看似十分到位,实则比市场滞后许多。
以1995年4月为例,我国的新棉花价格(17000元/吨)公布时,国际棉价高达18900元/吨,但是我国新价格实施时已经到了10月份,这时的国际棉价已经跌至14000元/吨,此后一直保持在13000元/吨左右,而我国的价格则始终保持在17000元/吨附近,毫无竞争力可言。海关的数据表明,1995年至1998年8月,我国净进口棉花228万吨,占现有棉花库存的65%。可见,1995年后不具备竞争力的国内棉价导致了外棉的涌入,进一步加剧国内的供求矛盾。
入世之后,发改委的调控手段从市场准入和确定价格转向了进口配额的管理。配额管理主要是通过进口改变供求关系最终影响棉花价格。但是由于存在前边所说的发达国家依靠高额补贴拉低棉价的事实存在,发改委再次处于尴尬的“跷跷板”的境地,一边是低于成本的国内棉价,一边是低于国内棉价的国际棉花。不进口,国内纺织企业竞争力减弱;进口,进一步拉低国内棉价,棉农利益受损。
其实,目前的宏观调控存在一个误区,那就是紧盯着价格去调控。过去是通过行政干预的方式直接影响价格,现在是通过配额间接影响价格。其实手心手背都是肉,关键不在于如何平衡矛盾,而是要一举消除矛盾。首先要将维护农民利益与价格托市脱钩。借鉴美国以成本为基础的销售贷款方式,简单地说就是无论市场供求关系如何、无论价格如何变化,都与对农民的补贴无关,把农民与市场隔离开来,给农民吃定心丸。这种“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办法首先被印度、巴基斯坦采用,两国的棉价比国际价格还要低20%多,这不仅使其纺织企业处于优势地位,而且还为国内棉农打开了国际市场。当然,它们采取的也是类似美国营销补助贷款的补贴计划——基于预期的生产成本而不是市场价格。具体地说就是棉农以尚未收获的棉花作为抵押,向政府的信贷公司进行贷款,贷款的价格高于生产成本。收获之后,如果市场价格高于贷款价格,棉农可以选择卖掉棉花归还政府贷款,如果市场价格低于贷款价格,棉农可以将抵押的棉花交给政府而不偿还贷款。只有在这种前提下,农民才能消除后顾之忧放心地种植,而不是在盲目种植中承受大起大落的悲欢。
同时,还需要增大科研投入,努力提高单产,争取大幅度提高棉花总产量。1949年的棉花单产只有10.59千克,2007年已经达到了90.64千克,增长了756%。单产增加一倍其实等于棉花种植面积扩大了一倍。
总之,低棉价才有出路。不仅不要抬高棉价,而且要通过中储棉公司将棉农抵押的棉花在棉价上涨时抛售出去,压低市场价格,使国内棉价始终保持在与国际棉价同一水平甚至更具竞争力的水平,以便在产量大幅增长时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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