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甫诗:“人生七十古来稀。”对旧社会来说,这是完全正确的,因为它符合实际情况。但是,到了今天,老百姓却创造了三句顺口溜:“七十小弟弟,八十多来兮,九十不稀奇。”这也是完全正确的,因为它符合实际情况。
但是,对我来说,却另有一番纠葛。我行年九十矣,是不是感到不稀奇呢?答案是:不是,又是。不是者,我没有感到不稀奇,而是感到稀奇,非常地稀奇。我曾在很多地方都说过,我在任何方面都是一个没有雄心壮志的人,我不会说大话,不敢说大话,在年龄方面也一样。我的第一本账只计划活四十岁到五十岁。因为我的父母都只活了四十多岁,遵照遗传的规律,遵照传统伦理道德,我不能也不应活得超过了父母。我又哪里知道,仿佛一转瞬间,我竟活过了从心所欲不逾矩之年,又进入了耄耋的境界,要向期颐进军了。这样一来,我能不感到稀奇吗?
但是,为什么又感到不稀奇呢?从目前的身体情况来看,除了眼睛和耳朵有点不算太大的问题和腿脚不太灵便外,自我感觉还是良好的,写一篇一两千字的文章,倚马可待。待人接物,应对进退,还是“难得糊涂”的。这一切都同十年前,或者更长的时间以前,没有什么两样。李太白诗:“高堂明镜悲白发。”我不但发已全白(有人告诉我,又有黑发长出),而且秃了顶。这一切也都是事实,可惜我不是电影明星,一年照不了两次镜子,那一切我都不视不见。在潜意识中,自己还以为是“朝如青丝”哩。对我这样无知无识、麻木不仁的人,连上帝也没有办法。在这样的情况下,我怎么能会不感到不稀奇呢?
但是,我自己又觉得,我这种精神状态之所以能够产生,不是没有根据的。我国现行的退休制度,教授年龄是六十岁到七十岁。可是,就我个人而论,在学术研究上,我的冲刺起点是在八十岁以后。开了几十年的会,经过了不知道多少次政治运动,做过不知道多少次自我检查,也不知道多少次对别人进行批判,最后又经历了十年浩劫,“对酒当歌,人生几何?”我自己的一生就是这样白白地消磨过去了。如果不是造化小儿对我垂青,制止了我实行自己年龄计划的话,在我八十岁以前(这也算是高寿了)就“遽归道山”,我留给子孙后代的东西恐怕是不会多的。不多也不一定就是坏事。留下一些不痛不痒,灾祸梨枣的所谓著述,对任何人都没有好处。但是,对我自己来说,恐怕就要“另案处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