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曾苟且3》大鬼(1)

冯唐

我身体里的大毛怪:

你好啊。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你就一直在我身体里。你否认也没有用,我知道你一直在。

我不是一开始就知道你在那里。两岁前,我没啥个体意识,没啥感情,没啥审美,没啥记忆,没名,没利,没关系,没涉足江湖,没啥和其他屁孩儿不一样的习惯,困了睡,饿了吃,渴了喝,睡美了吃爽了喝舒服了就乐,得不到就哭,哭也得不到就忘记了,在一个无意识的层次,和佛无限接近。现在想起来,小孩儿也可怜,虽然和佛接近,但是全无力量,任凭大人摆布。我在机场见过小孩儿死命哭,要妈妈买巧克力,妈妈终于买了巧克力,小孩儿哭得更厉害了,因为妈妈打开包装自己把巧克力当着小孩儿面吃光了。我和我很小的外甥同挤一个电梯,他比我膝盖高不了多少,小脑袋从下面顶着我屁股眼,我忍不住放了一个缓慢的不响的臭屁,我感觉他的小手一直死命推我屁股,但是死活推不开。两岁之后,我开始会说话,眼睛到处乱看,耳朵随时倾听,我估计是从那时候开始,你睡醒了,开始生长,一刻不停。

我偶尔想,其实,在我会说话之前,甚至在我出生之前,你就在了,你是老天派来卧底的。这个议题太深了,以后再说。

如果和其他人比,你成熟得比其他人身体里的大毛怪晚。高中之前,我看书、上学、睡觉,食蔬食饮水,三年不窥园,很少差别之心,事物只有品类之分,没有贵贱之分,比如,那时候,我知道运动鞋和凉鞋是有区别的,但是我不知道运动鞋还有耐克和双星的区别。那时候,在北京分明的四季里,我用同样的心情听见白杨树在四季里不同的声音,我很幸福。

在我的记忆里,有三个阶段,你疯狂生长,如雨后春笋、如万科盖楼,三个阶段过后,你啥都明白了,你成了大毛怪。

疯长的第一个阶段是高中,我开始意识到美丑,不再让我爸给我剃平头,留了个长长的分头,把眼睛遮起来,偶尔偷穿我哥的夹克衫,穿着的时候,耳朵里基本听不进任何老师的讲课,耳朵一直听到你这个大毛怪高喊:“我今天穿了一件帅气的夹克衫。”我开始意识到男女,忽然有一天觉得女生和男生不同,女生比男生好看,个别的女生比其他女生好看,好多男生总是一致地认为这些个别的女生比其他女生好看。我知道是你这个大毛怪在做怪,而且是班上男生身体里的大毛怪一起在做怪。如果我身体里的大毛怪喜欢西施,其他男生身体里的大毛怪喜欢东施,我抱西施睡觉,他们抱东施睡觉,皆大欢喜,这个世界就容易太平,可是你们这些大毛怪都喜欢西施。在我有了这个发现之后,我开始为世界和平担心。

读书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