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曾苟且3》没有深夜痛哭过的人,不足以谈人生(5)

他审的第一个案子是金门逃兵案,一个姓郑的士兵在值岗时冒险抱一只轮胎穿越金门海峡想游回厦门的家,第二天一早终于登了岸,举起双手对走过来的持枪者说:“不要杀我,我是回来看我妈的。”他不知道他游了一夜,海水回流,自己又被冲回了金门。

这个逃兵当年并不是军人,他是厦门渔民,出门给半身不遂的母亲抓药时被强抓入伍的。仅在1950年,舟山撤退的四天,为了补充兵力,国民党军队从舟山一地带走一万三千人,岱山两万多人口中,带走四千人。明知危险,这个被强征入伍的渔民还是要逃亡,因为他驻岗的地方,天气晴好时能看到自家村庄的屋顶。

按照当时台湾《陸海空軍刑法》第九十七条,他被判处死刑。

我问高秉涵:“你给这个人下死亡裁决的时候,你有没有在内心问过自己,假如换作你是他那个位置,你会怎么样?”

他想都没有想,“我比他还逃得快,还逃得早。”

姓郑的士兵对他讲,希望能够早一点枪毙。“他说早一点枪毙,他说他的灵魂可以去看他妈了。”

临刑前,这名逃兵把十几年前买的药交给了高秉涵,希望有一天他能带给自己的母亲,如果不能,就把药装进瓶子里,写上“郑贺氏”漂去海上,也许能够漂到家乡。这些药片已经几乎已成粉末,高秉涵拿着药回到家中,忍不住痛哭流涕。“我变成是一个??我是杀死一个回家探母想妈妈的人的刽子手。”

临刑前,有一个细节,高秉涵从没跟任何人讲过,因为每次想起,都内心刺痛难忍。

“临枪毙以前我叫士兵给他准备了肉,准备一盘菜,准备一大瓶高粱酒,我说很快你就要走了,你吃一点吧,他说我吃不下,我就拍拍他的头,我说把这个酒喝下去。他看看我,咕咚咕咚就喝了,喝了以后马上要枪毙了,叫我离开。我说等一下。”

他说到这儿,难过得说不出话,用手扶着头。

过了一会儿,他继续说:“为什么呢??因为还有几秒就要枪毙他了,我怕酒还没有发挥作用,我希望他不要太痛苦,因为高粱酒很浓,喝下去以后几分钟大概就醉了。我就用‘等一下’三个字使他减少痛苦。”

说到“等一下”,他捂着脸,下颔无声地抖动。平静下来之后,他说两岸开放之后,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到厦门,想能找到这个逃兵的母亲,替这个逃兵行孝。但那位母亲和那所房子,早已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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