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支持志愿兵役制度的理由(8)

国会以及许多公众一般来说都反对将战争承包给像黑水国际这样的追求利益的公司。许多批评都集中于这些公司的不可信任问题,以及他们参与的虐待事件。在黑水射击事件发生的几年前,其他公司的雇佣工人一部分就是在阿布格莱布监狱中虐待被拘留者的人。尽管参与虐待的军队士兵受到了军法审判,可是那些雇佣工人却没有受到惩罚。

然而,假设国会对私人军事公司严加管理,以使得它们更加可靠,并使其雇员达到适用于美国士兵的行为标准,那么雇用私人公司来为我们打仗是否就无法反驳了呢?抑或,在付钱给联邦快递来传送邮件与雇用黑水公司来在战场上传送致命武器这两者之间,是否存在一种道德上的差别呢?

为了回答这一问题,我们不得不解决一个先于此的问题:军事服务(或一般的国家服务)是一种所有公民都有义务履行的公民责任呢,还是一种被劳动力市场所恰当地管理的、像其他艰巨而冒险的职业(如采煤、商业捕鱼)一样的工作?为了回答这一问题,我们又不得不提出一个更加宽泛的问题:在一个民主社会中,公民们相互之间负有什么样的义务,这些义务又是如何产生的?不同的有关公正的理论对这一问题提出了不同的解答。一旦我们—在本书的后面几章中—明确了公民责任的基础和范围,我们就能更好地决定我们是应当招募士兵还是应当雇用他们。现在,让我们先来考虑另外一个备受争议的关于劳动力市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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