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2013:关键问题》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为何不同步(12)

打破枷锁的改革

为了结束这样的局面,我们必须对一些根本性的制度进行改革和调整,这样不管是对解决农民工的收入问题,还是对经济增长模式转型,都可以带来很多良性的变化。

首先就是大家谈得比较多的,要结束城乡户口制度,完全放开迁徙权利。不管是在哪里出生,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就可以到其他地方就业和生活,也包括子女的教育。

第二就是给工人以组织自己工会的权利,甚至是罢工的权利。当然这样可能带来一个新的博弈局面,使得经营企业的成本上升,但从另外一方面讲,大家有同样的基本权利,不能为了一方的权利就必须要将另一方的权利通过法制和行政的手段压下去,这样的话就不是市场经济了。

第三是保护创业自由。减少行政管制,放宽市场边界,尤其是对一些垄断行业,必须进行更多放松管制的改革。

第四是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对权力,特别是征税权,也包括近几年讨论较多的房产税,必须有更多实质性的制约。在今天财政不透明、财政预算不透明,财政税收按照30%的速度在增长,征税权几乎没有实质性制约的情况下,不能因为一时房地产价格调控的需要就推出这么一个根本性的税种。不管是在中国,还是美国,或者是其他国家,税种往往只增不减,一旦今天因为房地产价格调控的需要推出了一个新的税种,以后很难取消掉,所以千万不要因为一时的需要推出这样的东西。在我看来,宏观经济调控需要的优先级远远低于私人产权保护的优先级,这是两个不同级别、不同层面的东西。

第五是将各地土地权分给农民,放开农村民间金融,允许土地资本化,从根本上改变农民工议价的地位,特别是让他们在本地也能够通过自由创业来改善自己的收入和致富空间。最近几年我在建议推进民有化的改革,把中央和省市国资委转变成32个国民权益基金,央企国民权益基金的股权均分给近14亿公民,各个省成立自己的国民权益基金,将各个省剩下的国有资产都注入国民权益基金里,将这些基金的股份按照本地公民多分、外省公民少分的原则均分下去,从根本上增加老百姓的资产性收入。一旦老百姓的资产性收入增加了,在劳工议价的过程中工人的谈判地位也会上升,大家为了活下去而接受一个低收入工作的可能性就会下降。因此,民有化改革对许多方面都会产生正面影响,包括提高一般性收入、资产性收入、劳动收入以及增加就业机会、创业空间、致富空间等。民有化改革是改变中国增长方式的必要之路。

(原载2010年12月13日《经济观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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