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土地流转中,政府和集体经济组织起什么作用,应如何看待其作用。从现在的状况来看,政府和集体经济组织起了相当重要的作用。它们成了流转的主体,招商引资、大规模流转都需要它们的参与。对此我们应该怎么看?我想,政府起的作用应该不是官员心血来潮的结果,而是建立在一定基础和条件上的。首先,我们实行的是集体产权制度,党和政府的动员能力很强,中央要推行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地方就会照办,这不光是为了向上面交差,还可以提高当地的政绩。其次,土地流转既牵扯到信息,也牵扯到信誉。一家一户不愿意和企业打交道,因为老百姓不了解外部的企业。而政府可以解决这个问题,比如,村政府可以到外部企业进行考察。另一方面,外部企业也不愿意同农户打交道,因为企业不在当地,那么多农户,万一闹起事来,企业拿他们没办法,强龙不压地头蛇。可见,如果没有集体经济组织,合作将很难实现。另外,农户有的是承包权,所有权在集体,如果农民不愿意,土地也很难流转。所以,土地流转的过程其实是承包权和所有权暂时合一的过程。这个过程证明,所有权不是空的。现在有两个极端,有人认为所有权应该给农户,有人认为所有权应该归集体,在现实中,两者可能都有问题。
虽然政府在土地流转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但有的也起了不好的作用,越俎代庖的事情也有发生。现实中,土地流转常常和农地整理、城乡挂钩一起进行,不光农地在流转,宅基地也在置换,给农民盖新村,这就带来了问题。以“西部花乡”为例。4500亩地集体流转,整地的过程中,建设用地腾出了367亩,他们把这367亩城乡挂钩后流转给郫筒镇,郫筒镇按当年招拍挂一亩地173万元的价格计算,总共是6亿多元。但“西部花乡”只给农民算了4亿多元,另外2亿元不知道去哪儿了。这还不说,4亿元中,凌云村为农民盖新村花了1.8亿元,另外2.1亿元花在了郫筒镇的基础建设上。所以,367亩最后相当于只卖了1.8亿元。另外,成都已经形成了置换的指标交易市场,而成都市政府提供的资料显示,交易的价格是一亩地8万元。一个173万元,一个8万元,大家可以看到这里的差距有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