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钱不能买什么》付费猎杀犀牛(3)

20世纪90年代,因纽特人的头领们向加拿大政府提出了一个建议。为什么不允许因纽特人把他们所拥有的一些海象配额的射杀权利出售给巨兽猎人?这样做,被射杀的海象数量与之前并没有发生改变。因纽特人可以收取这笔狩猎费用,用它来指导运动狩猎者、监督他们的捕杀,并像他们过去做的那样保留海象的肉和皮。这项计划可以改善一个贫穷部落的经济生活水平,而捕杀的海象也不会超过现有规定的捕杀配额。加拿大政府后来同意了这个建议。

今天,世界各地富有的运动狩猎者都跑到北极,希望有机会射杀一头海象。他们支付6 000~6 500美元以期获得这样的特权。他们来到这里既不是为了体验追逐一头野兽而带来的刺激,也不是为了体验追逐一个很难捕捉的猎物而带来的挑战。海象不是一种危险动物,它们移动缓慢,绝不是拿枪的狩猎者的对手。在《纽约时代杂志》的一则引人入胜的描述中,奇弗斯把在因纽特人监督之下的海象狩猎比作“长途跋涉后去射杀一个庞大的豆袋椅”。

向导们把船只驶到距海象15码的范围内,并告诉狩猎者何时射击。奇弗斯很形象地描述了这一场景:一位来自得克萨斯州的运动狩猎者参与了一场射杀猎物的游戏,“子弹正中巨兽的颈部,它的头一晃便倒了下去。鲜血从弹孔中喷涌而出,巨兽不再动弹了。‘狩猎者’放下他的枪,举起相机进行拍摄。”接着,因纽特人开始艰难地工作:把死海象拖上浮冰,把皮和肉切割开来。

这样一种狩猎的吸引力是很难理解的。它没有任何挑战,更像是一种具有破坏性的旅行,而不是一项运动。狩猎者甚至不能把猎物的肉和皮作为奖品带回家。海象在美国是受保护的,因此把它的身体部位带回美国是违法的。

那么,为什么还要射杀海象呢?显然,这是为了实现这样一个目标,即射杀“狩猎俱乐部”所提供的狩猎单上的某个物种,比如,非洲的“五巨兽”(豹子、狮子、大象、犀牛和南非水牛)或北极的“大满贯”(驯鹿、麝香牛、北极熊和海象)。

很难说这是一个值得称赞的目标。很多人对此都很反感。但是请记住,市场并不会对它们所满足的各种欲望做出道德价值判断。事实上,从市场逻辑的角度来看,允许因纽特人出售他们所拥有的射杀一定数量海象的权利有很多好处。因纽特人有了一个新的收入来源,而且“名册上的狩猎者”也得到了完成射杀其狩猎单上的野兽的机会,而又没有超出现行规定的捕杀配额。在这个意义上,出售射杀海象的权利就与出售生育权或排放权一样。一旦你拥有一个配额,市场逻辑就会告诉我们,允许交易的许可证可以提高公共福利。它在没有使任何人受损的情况下可以使一些人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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