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钱不能买什么》罚金抑或费用(3)

在音响商店初创的岁月,它们把因迟还录像带而交付的费用看作是罚金。如果我迟还了录像带,营业员就会表现出一种特别的态度。好像我迟还3天电影录像带,就是在做一件不道德的事情似的。我认为这种态度有点错位。一个商业性音响商店毕竟不是公共图书馆。对于那些没有按时归还图书的人,公共图书馆所科处的不是费用,而是罚金。这是因为公共图书馆的目的就是要在一个共同体中组织人们免费分享书籍。所以,当我悄悄地把已过借阅期的书还给图书馆的时候,理应感到内疚。

但音响商店做的是生意,其目的就是通过出租录像带赚钱。所以,如果我没有按时归还电影录像带并付费多借了几天,那么我应当被看成是一个较好的消费者,而不是一个较差的消费者。或者,我理应这么想。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方面的规范也发生了变化。现在,音响商店似乎已不再把逾期不还而缴纳的钱看成是一种罚金,而是看成一种费用。

中国的独生子女政策

在通常情况下,道德要求会更高些。让我们来看看人们就罚金和费用之间偶尔出现的模糊界限展开的争论:在中国,因违反政府独生子女政策而被科处的罚款,在富裕的人眼中越来越被看作是生育第二个孩子所要支付的一笔费用。这项为了减缓中国人口增长速度而在30多年前就已经实施的政策,使得城市中的大多数夫妻只能生育一个孩子。(如果农村家庭第一胎生育的是女孩,则被允许生第二胎。)罚款金额因地而异,但在大城市中,罚金已高达20万元人民币(约合3.1万美元);这对于工薪阶层来讲是一笔很大的数额,但对于富裕的企业家、体育明星和社会名流来讲则是微不足道的。来自中国新闻媒体的一则报道指出,广州的一位孕妇和她的丈夫“趾高气扬地”步入当地的计划生育办公室,把一沓钱扔在桌子上说:“这是20万。我们要照顾我们还未出生的孩子,请不要再来打扰我们。”

计划生育官员试图通过以下做法来重申此项举措的惩罚性质:增加富裕超生者的罚金,公开谴责违反独生子女政策的社会名流并禁止他们上电视,以及不让超生的企业老总得到政府的合同。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教授翟振武解释说:“对于富人来讲,罚金是微不足道的。政府必须在真正可以打疼他们的地方——如名誉、声望和社会地位等方面——更重地打击他们。”

政府当局把罚金看成一种刑罚,并希望它还能产生一种耻辱感。它们不想把它变成一种费用。这主要不是因为它们担心富裕的家庭会生育太多的孩子。富裕超生者的数量相对来讲是很小的。问题的关键乃是构成独生子女政策之基础的规范。如果这里的罚金只是一种费用的话,那么国家就会陷于一种尴尬的交易之中,因为它在向那些有能力和有意愿支付超生费用的人出售超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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