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述莫言
一、故乡、梦想与我的创作
二十年前,当我拿起笔创作第一篇小说时,并没想到这项工作会改变我的命运,更没想到我的作品会部分地改变中国当代文学的面貌。那时我是一个刚从我的故乡高密东北乡的高粱地里钻出来的农民,用城里人嘲笑乡下人的说法是“脑袋上顶着高粱花子”。我开始文学创作的最初动机非常简单,就是想赚一点稿费买一双闪闪发亮的皮鞋满足一下虚荣心。当然,在我买上了皮鞋之后,我的野心开始随之膨胀了。那时的我又想买一块上海造的手表,戴在手腕上,回乡去向我的乡亲们炫耀。那时我还在一个军营里站岗,在那些漫漫长夜里,我沉浸在想象的甜蜜当中。我想象着穿着皮鞋戴着手表在故乡的大街上走来走去的情景,我想象着村子里的姑娘们投到我身上的充满爱意的目光。我经常被自己的想象激动得热泪盈眶,以至于忘了换岗的时间。但可悲的是,最终我也没能用稿费换来手表。当我穿着皮鞋戴着手表在大街上走来走去时,也没有一个姑娘把目光投到我的身上,只是一些老太太用鄙夷的目光打量着我。
在我刚开始创作时,当代文学正处在所谓的“伤痕文学”后期,几乎所有的作品都在控诉“文化大革命”的罪恶。这时的中国文学,还负载着很多政治任务,并没有取得独立的品格。我模仿着当时流行的作品,写了一些今天看起来应该烧掉的作品。只有当我意识到文学必须摆脱为政治服务的魔影时,我才写出了比较完全意义上的文学作品。这时,已是20世纪80年代的中期。我的觉悟得之于阅读:那是十五年前冬天里的一个深夜,当我从川端康成的《雪国》里读到“一只黑色而狂逞的秋田狗蹲在那里的一块踏石上,久久地舔着热水”这样一个句子时,一幅生动的画面栩栩如生地出现在我的眼前,我感到像被心仪已久的姑娘抚摸了一下似的激动无比。我明白了什么是小说,我知道了我应该写什么,也知道了应该怎样写。在此之前,我一直在为写什么和怎样写发愁,既找不到适合自己的故事,更发不出自己的声音。川端康成小说中的这样一句话,如同暗夜中的灯塔,照亮了我前进的道路。
当时我已经顾不上把《雪国》读完,放下他的书,我就抓起了自己的笔,写出了这样的句子:“高密东北乡原产白色温驯的大狗,绵延数代之后,很难再见一匹纯种。”这是我的小说中第一次出现“高密东北乡”这个字眼,也是第一次出现关于“纯种”的概念。这篇小说就是后来赢得过台湾联合文学奖并被翻译成多种外文的《白狗秋千架》。从此之后,我高高地举起了“高密东北乡”这面大旗,就像一个草莽英雄一样,开始了招兵买马、创建王国的工作。当然,这是一个文学的王国,而我就是这个王国的国王。在这个文学的王国里,我发号施令,颐指气使,手里掌握着生杀大权,饱尝了君临天下的幸福。
川端康成的秋田狗唤醒了我:原来狗也可以进入文学,原来热水也可以进入文学!从此之后,我再也不必为找不到小说素材而发愁了。从此以后,当我写着一篇小说的时候,新的小说就像急着回家产卵的母鸡一样,在我的身后咕咕乱叫。过去是我写小说,现在是小说写我,我成了小说的奴隶。
当然,每一个作家都必然地生活在一定的社会政治环境中,要想写出完全与政治无关的作品也是不可能的。但好的作家,总是千方百计地使自己具有更加广泛和普遍的意义,总是使自己的作品能被更多的人接受和理解。好的作家写的虽然很可能只是他的故乡那块巴掌大小的地方,很可能只是那块巴掌大小的地方上的人和事,但由于他动笔之前就意识到了那块巴掌大的地方是世界的一个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那块巴掌大的地方上发生的事情是世界历史的一个片段,所以,他的作品就具有了走向世界被全人类理解和接受的可能性。这是美国作家福克纳给我的启示,也是日本作家水上勉、三岛由纪夫、大江健三郎给我的启示。当然,没有他们,我也会这样写;没有他们,我也会走上这条道路;但他们的创作实践为我提供了有用的经验,使我少走了许多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