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解人》一篇《锦瑟》解人难(3)

第二层是作者的背景与写作的触发与动机。就是作者因何要写此诗?这实际上是从创作论及作家论的角度来解诗,这就需要许多历史、传记、文化背景、创作情况资料方面的积累,需要许多考据查证的功夫。如果不了解牛李党争、义山与王氏的婚姻、王氏的夭亡、商隐仕途之坎坷等情况,当然也就无法做出悼亡、感遇等推测。如不知旧版《玉溪生集》《李义山集》多以此诗为开篇,也会大大影响诗序诗忆诗论说的信心。至于令狐家是否有婢名“锦瑟”?王氏是否喜奏锦瑟?商隐是否精通音乐适、怨、清、和之律与偏爱锦瑟这一乐器?这就更需要过硬的材料了。所谓“聚讼纷纭”,往往偏重于这方面的歧见。

这样的对作家创作背景缘起与创作过程的研究虽然符合从孟夫子到鲁迅的“知人论世”的主张,却也有两个难处。第一,往往缺少过硬的与足够的材料,特别是古代诗人作家的情况,常常是一鳞半爪,真伪混合。因此许多见解、推测、估计,论者一厢情愿的想象的成分有可能大于科学的、合乎逻辑要求的论断的成分。如《锦瑟》乃政治诗说,根据是李商隐一生政治上坎坷失意,却并没有他写此诗抒发政治上的不平之气的任何佐证。再如令狐丫环说,究竟今天谁能论证清楚令狐家有还是无这样一个丫环呢?即使确有这样一个丫环,又怎样论证《锦瑟》一定是为她而写呢?即使令狐家绝无此婢,又怎样论证李商隐毕生不可能遇到过一个名“锦瑟”的女子,引起他爱情上的怅然惘然之情呢?或谓“若说是一时遇合,则起二句绝不能如此挚重”(见《李商隐诗集疏注》第2页),这话当然深有其理,但做诗不是有由此及彼的“兴”法吗?从一个无缘相爱相处而又给自己以美好印象的女子身上联想起自己的爱情生活爱情苦闷,联想起自己一生爱情上事业上政治上的不如意,这又为何不可想象呢?这里,不论是全称的肯定判断或否定判断,似乎前提都还不充分。纷纭聚讼的结果肯定是莫衷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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