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大师谈》第二章 家族(9)

第三节 父母

父母之道

子于父母,固有当尽之本务矣,而父母之对于其子也,则亦有其道在。人子虽未可以此责善于父母,而凡为人子者,大抵皆有为父母之时,不知其道,则亦有贻害于家族、社会、国家而不自觉其非者。精于言孝,而忽于言父母之道,此亦一偏之见也。

父母之道虽多端,而一言以蔽之曰慈。子孝而父母慈,则亲子交尽其道矣。

溺爱非慈

慈者,非溺爱之谓,谓图其子终身之幸福也。子之所嗜,不问其邪正是非而辄应之,使其逞一时之快,而或贻百年之患,则不慈莫大于是。故父母之于子,必考察夫得失利害之所在,不能任自然之爱情而径行之。

养子教子为父母之本务

养子教子,父母第一之本务也。世岂有贵于人之生命者?生子而不能育之,或使陷于困乏中,是父母之失其职也。善养其子,以至其成立而能营独立之生计,则父母育子之职尽矣。

养子之道

父母既有养子之责,则其子身体之康强与否,亦父母之责也。卫生之理,非稚子所能知。其始生也,蠢然一小动物耳,起居无力,言语不辨,且不知求助于人,使非有时时保护之者,殆无可以生存之理。而保护之责,不在他人,而在生是子之父母,固不待烦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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