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大师谈》第一章 修己(21)

规谏朋友之道

听朋友之规劝

朋友有过,宜以诚意从容而言之,即不见从,或且以非理加我,则亦姑恕宥之,而徐俟其悔悟。世有历数友人过失,不少假借,或因而愤争者,是非所以全友谊也。而听言之时,则虽受切直之言,或非人所能堪,而亦当温容倾听,审思其理之所在,盖不问其言之得当与否,而其情要可感也。若乃自讳其过而忌直言,则又何异于讳疾而忌医耶?

经营实业必借朋友

讨论学问必借朋友

夫朋友有成美之益,既如前述,则相为友者,不可以不实行其义。有如农工实业,非集巨资合群策不能成立者,宜各尽其能力之所及,协而图之。及其行也,互持契约,各守权限,无相诈也,无相诿也,则彼此各享其利矣。非特实业也,学问亦然。方今文化大开,各科学术,无不理论精微,范围博大,有非一人之精力所能周者。且分科至繁,而其间乃互有至密之关系。若专修一科,而不及其他,则孤陋而无藉,合各科而兼习焉,则又泛滥而无所归宿,是以能集同志之友,分门治之,互相讨论,各以其所长相补助,则学业始可抵于大成矣。

共患难

虽然,此皆共安乐之事也,可与共安乐,而不可与共患难,非朋友也。朋友之道,在扶困济危,虽自掷其财产名誉而不顾。否则如柳子厚所言,平日相征逐、相慕悦,誓不相背负;及一旦临小利害若毛发,辄去之若浼者,人生又何贵有朋友耶?

屈私从公

朋友如有悖逆之征,则宜尽力谏阻,不可以交谊而曲徇之。又如职司所在,公而忘私,亦不得以朋友之请谒若关系,而有所假借。申友谊而屈公权,是国家之罪人也。朋友之交,私德也;国家之务,公德也。二者不能并存,则不能不屈私德以从公德。此则国民所当服膺者也。

    

读书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