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在党》2003年党的建设要事综述(5)

全会提出,200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坚持党中央确定的反腐败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根据发展变化的新形势和新情况,探索新的途径和对策,着重在抓巩固、抓落实、抓深入、抓提高上下功夫,扎实有效地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努力取得新的阶段性成效。

会议认为,在抓好廉洁自律规定的落实方面,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1)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2)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不准收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规定。(3)继续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领导干部要加强对自己的配偶、子女以及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对放任、纵容他们违纪违法的,要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要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准弄虚作假、虚报浮夸;不准搞脱离实际、沽名钓誉的各种“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严格控制各种名目的节庆、达标评比活动。坚决反对和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大力精简会议和严格控制出国(境)团组。禁止以开会、考察、培训等名义变相公费旅游,禁止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小汽车和在住房问题上以权谋私。禁止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大吃大喝和安排私人旅游、高消费娱乐。

全会还要求,要继续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严厉惩处腐败分子;要深化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着力解决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创新体制机制制度,推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工作。要健全制约监督机制,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大工作落实的力度,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务求取得实效。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纳入全党宣传教育的总体部署,树立廉政典型,大力弘扬正气,为反腐倡廉提供思想保证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一定要统揽全局,增强政治意识,正确运用政策,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更好地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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