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出头的吉米·曼奇尼,一身肌肉。他举起酒杯说:“敬柯里昂一家,上帝保佑他们家族兴旺发达。”他将酒杯高高举起,大声道:“致敬!”然后喝了个底朝天,接着在座的人也都高呼着“致敬”一饮而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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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尼躺在床上,双手枕在脑后,双脚在脚踝处交叉。透过卧室敞开的门,他可以看见厨房,看见墙上的钟,钟下是一个带鹰爪的浴缸。汤姆把这个公寓叫做“备用房”。桑尼脑袋里现在萦绕着这个名字,他在等待午夜的到来,还有几分钟。那个圆钟的表盘中央写着“史密斯和黛”,和表周围的数字一样,是黑色印刷体。每过一分钟,分针就跳一下,而时针在悄悄靠近十二点。“备用房”意味着没什么家具,也没怎么装修。说得很对。卧室里除了床,就是一个廉价的梳妆台。厨房里有两把白色椅子,一张只有一个抽屉的桌子,抽屉漆的是白色烤瓷漆,桌面则是红色的,抽屉把手也是红的。“备用房”……他不需要更多东西了。衣服是妈妈洗,洗澡回家洗(这让他想到父母的房间),他也从来不带女孩子到这儿来,睡觉的话更喜欢到她们那儿去,或者是在脏乱的车后座快速解决。
还要五分钟他才能出门。他走到浴室里,看着药柜上镜子里的自己。一件黑衬衫,一条黑色斜纹棉布裤,一双黑色纳特·霍尔曼运动鞋。这是统一的制服。他要求所有人在做事时都这样打扮。这样的话,彼此之间就没有那么多不同了。他不喜欢这双运动鞋,觉得穿上它使他们看起来像小孩,这是他们最不想要的--自从他们里头最大的人满了十八岁后。但柯克认为穿运动鞋可以跑得更快,更稳健,所以,大家就穿运动鞋了。柯克只有五英尺七英寸高,大约一百二十磅重,但没有人想要跟他打架,包括桑尼。他冷酷无情,还力大无穷。桑尼亲眼目睹过他把一个家伙打得昏死过去。这个暴力狂还很聪明,他公寓里一箱一箱的书到处都是,一直以来他阅读量都很大,从他们读小学开始就是。
桑尼从前门的挂钩上取下一件蓝色夹克穿上,从口袋里掏出一顶羊毛帽,戴在了他那厚厚的卷发上。他回头瞟了一眼钟,刚好过了午夜十二点。快步走下两段楼梯后,他到了莫特街。月亮从云洞里露出四分之三的脸,照亮了铺着鹅卵石的街道,以及一排排公寓的砖砌外墙和黑色铁柱防火门。公寓的窗户都黑着,天空乌云密布,暴雨欲来。在莫特街和格兰德街交叉的街角处,路灯投下一团光。桑尼走向那团光,他发现街上只有自己独自一人时,便隐身进了迷宫般的巷道里,穿过慕百利大街到了巴克斯特,柯克正等在那儿,他坐在一辆黑色纳什轿车里,那辆车前灯凸出,踏板宽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