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与火之歌14》提利昂(12)

“但狂欢要持续十日对吧?”提利昂笑道,“世界真奇妙,不过三个国王还是太多。想想看,要是我跟我亲爱的老姐和英勇的老哥联合统治七大王国的话……不出一年,我们中的某位就会杀了其他两人,以求独霸。很难想象这些‘执政官’不做出同样的事。”

“他们中确实有人试过独裁,但都不成功。也许瓦兰提斯人比我们维斯特洛人更有智慧,他们或许会集体犯傻,却决不忍受小鬼当家。时不时会有某个疯子赢得选举,但会受到同僚的遏制,直到一年任期届满。想想看,要是疯王伊里斯有两个跟他共享权力的王,后来的流血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可惜他只有我父亲,提利昂想。

“很多自由贸易城邦人认为狭海对岸的我们太野蛮,”骑士续道,“甚至觉得我们还是孩子,急需父亲的指导。”

“或是母亲的?”瑟曦会喜欢这种说法——在他把我的脑袋献上以后就更喜欢了。“你似乎很了解这座城市。”

“我曾在这里住了大半年,”骑士晃了晃杯底残渣。“史塔克把我赶出家园后,我和我第二任老婆逃到了里斯。布拉佛斯更适合我,但琳妮丝想住在温暖的地方。我原计划加入布拉佛斯人的队伍,到头来却在洛恩河畔与他们交战。可惜我每挣一枚银币,我老婆就要花掉十枚。等我回到里斯,她已有了情人,那人嬉皮笑脸地告诉我:如果不放弃她并离开城市,我就得作债务奴隶。我就这样离开里斯来到瓦兰提斯……当时我比奴隶好不了多少,除了背包里的衣服和腰上的长剑之外一无所有。”

“现在你急着回家。”

骑士喝干了杯中酒。“明天我会给咱们找条船。我睡床,你自个儿就着铁链看哪儿舒服搁哪儿吧。睡得着就睡,睡不着就给我忏悔罪孽。熬到早上应该没问题。”

你才该忏悔罪孽,乔拉·莫尔蒙。侏儒心想,但这话说出口就太不明智了。

乔拉爵士把剑带挂在床柱上,踢掉靴子,从头顶卸下锁甲,脱了羊毛外套、皮衣和汗涔涔的内衣,露出伤痕累累、黑毛覆盖的强健躯体。扒了他的皮,倒可以做件毛皮斗篷,提利昂一边想,一边看着莫尔蒙睡进那张散发出淡淡异味的松塌羽毛床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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