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罪·城市之光》第十章 死路(9)

半个月前的一个下午,富都华城A区7号楼632室(顶楼)发生火灾。居民侯永梅在家中洗澡时,客厅里的香熏蜡引燃了茶几上的报纸。待侯永梅发现时,客厅里已是火光熊熊。她急忙扑救,却毫无成效。慌乱之下,她先后拨打了火警及丈夫的电话,随后,躲到阳台上呼救。

铁东区消防大队接警后,迅速赶到火灾现场。但是,由于7号楼下的消防车道被一辆车牌号为CA3589E的灰色五菱面包车堵住,无法及时展开扑救。

此时,7号楼632室内的火势已经非常猛烈,火舌已翻卷至阳台上。侯永梅在阳台上无处躲藏,加之为预防犯罪分子从楼顶入室,侯永梅在阳台上加装了防盗栅栏。即使消防队员在楼下铺设充气垫,侯永梅也无法逃出。

在后背灼热的炙烤下,侯永梅只能竭力把四肢伸出护栏外,凄厉绝望的惨呼声让人不忍去听。

等面包车的车主吴兆光匆忙赶到现场,将车开走的时候,侯永梅已经被烧得面目全非,卡在防盗栅栏里,一动不动了。

经消防员奋力扑救,火灾于两小时后被彻底扑灭。将死者侯永梅的尸体从防盗栅栏上解下的时候,她已经几乎被烤熟了。随着尸体的分离,皮肤和熟肉都粘在防盗栅栏上。一名刚入伍不久的消防员当场呕吐不止。

死者的丈夫程原在火灾发生后就赶到了现场,失去理智的他几次欲冲入火场拯救妻子,都被消防员拦住。因此,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妻子在惨呼中慢慢悄无声息,变成一具焦尸。

事发后,据吴兆光讲,他购车时,园区内已无多余停车位。所以,他只好尽可能在园区内寻找空地停车。案发当天,吴兆光和生意伙伴中午在外用餐,还喝了不少酒。回家后,他把车停靠在7号楼下,即返回9号楼的家中睡觉。被园区内的嘈杂声惊醒后,他下楼看热闹,这才发现是自己的车堵住了消防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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