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罪·城市之光》第八章 噩梦(5)

企盛房屋拆迁公司的负责人及其人员构成的身份引起了警方的兴趣。这是一些只认钱的主儿,只要有利可图,什么事都做得出来。一般的拆迁工程都不会超过三个月,而根据企盛房屋拆迁公司的预算,对富民小区的整体拆迁工作,即使是作为二包,利润也会超过300万元。用一句话形容,那就是时间短,见效快,利润高。在这样的利益诱惑下,不排除他们会做出杀人害命的勾当。

警方立刻传讯了薛企盛及其手下员工共十余人。薛企盛本人拒不接受传讯,并试图外逃,警方依法对其进行了拘传。

薛企盛企图外逃的消息曾一度引起警方的高度关注,并视为是其做贼心虚的表现。方木却并没有这么乐观,如果薛企盛真的与姜维利被杀一案有关,早就逃跑了,根本不会等到警察找上门来。而且,在方木看来,让这群乌合之众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都不在话下,但是让他们去有计划地杀人,恐怕绝大多数成员都会打退堂鼓。即便是“干活儿”,他们依靠的也是人多势众。单独拎出来,恐怕个个都是怂包。而从现场提取到的痕迹物证来看,作案人应该不会超过两个。此外,薛企盛等人从经济条件和身体条件来看,的确符合警方的推测。但是,如果要起到恐吓其他拆迁户的目的,杀死姜维利就足够了,完全没必要用费时费力的溺死的方式,更没必要布置那么诡异的现场。再者,姜维利在某种程度上,和这些拆迁人员有相似之处。即,都是所谓的“江湖人士”。既然都是同一类人,就有处理类似问题的办法和江湖规矩。如果拿出一笔钱满足姜维利的要求,相信姜维利会痛痛快快地搬离园区,同时对其他拆迁户守口如瓶。这么做,风险和成本都比杀人要小得多。

杨学武在这一点上和方木有所分歧。他觉得,所谓江湖规矩,利字当头。如果价钱谈不拢,对于姜维利这样混不吝的主儿,痛下杀手是有可能的。但是,他同样认为对薛企盛等人的传讯不会对案件获得大的突破。薛企盛也算是个老江湖,按理来说,不会做这种蠢事来引火烧身。

事情没有出乎他们的意料之外。警方对薛企盛等人的讯问并没获得有价值的线索。从对案发前几日的调查来看,与薛企盛等人的联络和交往之人也没有异常情况。案发当晚,薛企盛及其手下在岳山海鲜酒楼吃饭至晚11时许。之后,一行人又来到釜山园浴馆。凌晨1时许进入1703、1704两个包房里打麻将至早9时许。上述供述均得到岳山海鲜酒楼及釜山园浴馆有关人员的证实,经调取两家的视频监控录像,证实薛企盛等人的供述属实。至于薛企盛企图外逃的原因,薛企盛一直顾左右而言他,试图回避讯问。经深挖,薛企盛不得不交代了数起故意毁坏他人财物及寻衅滋事、聚众淫乱的违法事实。其中,薛企盛及其手下的部分行为已触犯刑法,拟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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