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14)

夜雾逐渐蒸发,旧镇的景致在他周围显现出来,仿佛逐渐成像的幽灵。佩特没见过君临,但他知道那是座毫无章法的土木城市,到处是泥土街道、茅草房顶和木制小屋。旧镇则由石头建成,大街小道都铺着鹅卵石,连最简陋的小巷也不例外,而这座城市最美丽的时刻就是黎明。蜜酒河以西,宫殿般的公会大厅排列于岸。上游,学城的圆顶和塔楼耸立在河的两侧,由杂于房舍间的石桥连接。下游,繁星圣堂的黑色大理石墙壁和拱窗下,簇拥着那些最富裕虔诚的人的住宅,仿佛孩童聚集在年迈贵妇的脚边。

远处,蜜酒河越变越宽,最终注入低语湾,参天塔就耸立于河口处,其顶端的烽火衬托着拂晓的天空,耀眼夺目。该塔坐落在征战岛的断崖峭壁上,洒下的影子犹如利剑切割了城区,凡是在旧镇土生土长的人都可以凭借影子长短分辨一天的时刻。有人甚至声称,站在高塔顶端,可以一直看到长城——或许这就是雷顿大人十多年不曾下塔的原因,或许他喜欢在云端里统治自己的城市。

一辆屠夫的拖车沿堤道隆隆经过佩特身边,五只小猪在车上哀嚎。才躲开拖车,又有个女人从头上的窗户泼下一马桶污秽,他堪堪避过。等我当上城堡里的学士,就会有马的,他边想边在石头上绊了一跤。别自欺欺人了,得不到颈链,又怎能高坐于领主桌边,怎会有白马可骑?他只能听着乌鸦的聒噪度日,每天搓洗沃格雷夫博士内衣上的粪渍罢了。

他正单膝跪地,试图擦去袍子上的污泥,一个声音说:“早上好,佩特。”

炼金术士就在他前面。

佩特赶紧站起来。“第三天……你说你会去‘羽笔酒樽’。”

“我看你跟朋友们在一起,就没去打扰你们这次聚会。”炼金术士穿一件毫不起眼的褐色兜帽旅行斗篷,太阳刚好爬上他身后的屋顶,很难看清兜帽底下的脸。“你决定改变自己的命运了吗?”

他非逼我说出来不可?“我做了小偷。”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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