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古代社会的政治组织(5)

《郑注》二伯,说“《春秋传》曰:自陕以东,周公主之,自陕以西,召公主之”。《公羊》隐五年传文。则郑氏虽以此为殷制,也以为周朝亦是如此。又武王灭商,使管叔、蔡叔、霍叔为三监,《王制》这所说的,也明是周制。郑氏以《王制》多为殷制,又或以为夏制,都以其和《周礼》不合,勉强立说的,不足为据。

第二是往来交际的关系。《王制》说:

诸侯之于天子也,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五年一朝;天子五年一巡守。岁二月东巡守,至于岱宗,祡,而望祀山川;觐诸侯;问百年者就见之;命太师陈诗,以观民风;命市纳贾,以观民之所好恶,志淫好辟。命典礼,考时月正日,同律,礼乐制度衣服正之;山川神祇,有不举者为不敬,不敬者君削以地;宗庙有不顺者为不孝,不孝者君绌以爵;变礼易乐者为不从,不从者君流;革制度衣服者为畔,畔者君讨;有功德于民者,加地进律。五月南巡守,至于南岳,如东巡守之礼。八月西巡守,至于西岳,如南巡守之礼。十有一月北巡守,至于北岳,如西巡守之礼。归假于祖祢,用特。

《王制》这一段,全根据于《尚书·尧典》伪古文分为《舜典》。和《白虎通·巡守篇》所引的《书大传》,想必是今文书说。

又《白虎通》:“因天道时有所生;岁有所成;三岁一闰,天道小备;五岁再闰,天道大备;故五年一巡守;三年,二伯出述职黜陟;一年物有所终始,岁有所成,方伯行国;时有所生,诸侯行邑。”《公羊》隐八年《何注》,也说“三年一使三公黜陟,五年亲自巡狩”。桓元年《注》,“故即位比年,使大夫小聘,二年使上卿大聘,四年又使大夫小聘,五年一朝”。则又与《王制》不同。这都是今文家说。

至古文家说,却又不同。案《周官·大行人》:

邦畿方千里,其外方五百里,谓之侯服,岁壹见,其贡祀物;又其外方五百里,谓之甸服,二岁壹见,其贡嫔服;又其外方五百里,谓之男服,三岁壹见,其贡器物;又其外方五百里。谓之采服,四岁壹见,其贡服物;又其外方五百里,谓之卫服,五岁壹见,其贡材物;又其外方五百里,谓之要服,六岁壹见,其贡货物;九州之外,谓之蕃国,世壹见,各以其所宝贵为挚。王之所以抚邦国诸侯者:岁徧存;三岁徧覜;五岁徧省;七岁属象胥,谕言语,协辞命;九岁属瞽史,谕书名,听声音;十有一岁,达瑞节,同度量,成牢礼,同数器,修法则;十有二岁,王巡守殷国。

又《左传》昭公十三年:

岁聘以志业;间朝以讲礼;再朝而会以示威;再会而盟,以显昭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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