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羡林真实人生》爱情(1)

爱情

人们常说,爱情是文艺创作的永恒主题。不同意这个意见的人,恐怕是不多的。爱情同时也是人生不可缺少的东西。即使后来出家当了和尚,与爱情完全“拜拜”,在这之前也曾趟过爱河,受过爱情的洗礼。有名的例子不必向古代去搜求,近代的苏曼殊和弘一法师就摆在眼前。

可是为什么我写《人生漫谈》已经写了30多篇还没有碰爱情这个题目呢?难道爱情在人生中不重要吗?非也。只因它太重要,太普遍,但却又太神秘,太玄乎,我因而不敢去碰它。

中国俗话说:“丑媳妇迟早要见公婆的。”我迟早也必须写关于爱情的漫谈的。现在适逢有一个机会:我正读法国大散文家蒙田的随笔《论友谊》,里面谈到了爱情。我干脆抄上几段,加以引申发挥,借他人的杯,装自己的酒,以了此一段公案。以后倘有更高更深刻的领悟,还会再写的。

蒙田说,我们不可能将爱情放在友谊的位置上。“我承认,爱情之火更活跃,更激烈,更灼热……但爱情是一种朝三暮四、变化无常的感情,它狂热冲动,时高时低,忽冷忽热,把我们系于一发之上。而友谊是一种普遍和通用的热情……再者,爱情不过是一种疯狂的欲望,越是躲避的东西越要追求……爱情一旦进入友谊阶段,也就是说,进入意愿相投的阶段,它就会衰弱和消逝。爱情是以身体的快感为目的,一旦享有了,就不复存在。”

总之,在蒙田眼中,爱情比不上友谊,不是什么好东西。我个人觉得,蒙田的话虽然说得太激烈、太偏颇、太极端,然而我们却不能不承认,它有合理的实事求是的一方面。

根据我个人的观察与思考,我觉得,世人对爱情的态度可以笼统分为两大流派:一派是现实主义,一派是理想主义。蒙田显然属于现实主义,他没有把爱情神秘化、理想化。如果他是一个诗人的话,他也决不会像一大群理想主义的诗人那样,写出些卿卿我我、鸳鸯蝴蝶,有时候甚至拿肉麻当有趣的诗篇,令普天下的才子佳人们击节赞赏。他干净利落地直言不讳,把爱情说成是“朝三暮四,变化无常的感情”。对某一些高人雅士来说,这实在有点大煞风景,仿佛在佛头上着粪一样。

我不才,窃自附于现实主义一派。我与蒙田也有不同之处:我认为,在爱情的某一个阶段上,可能有纯真之处,否则就无法解释日本青年恋人在相爱达到最高潮时有的就双双跳入火山口中,让他们的爱情永垂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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