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思维的误区》1.4 淘金式思维示例(1)

美国社会有个主要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那就是我们究竟需要什么样的枪支管制法律。关于这个问题,让我们看看下面的这种观点,试着判断一下作者的论述有没有说服力。

主张取缔枪支的论证,大多都是无稽之谈。目前我们的当务之急是要加强现有法律的实施力度,而不是去设立更多的枪支管制法律。有种荒谬的说法认为,绝大多数杀人犯都是普通人,是些遵纪守法的良民,他们出于一时的愤怒杀死亲朋好友,就因为手头有枪可用。可其实,所有对于谋杀案件的研究都表明,绝大多数的杀人犯都是职业罪犯,有毕生的暴力犯罪前科。典型的杀人犯,平均至少有6年的前科,另有4次的重罪被捕记录。

另一种同样荒谬的说法是,持枪的人全是些无知的乡巴佬,他们根本不晓得什么暴力不暴力。但所有的研究一致显示,平均来讲,持枪者与不持枪者相比,往往受过更好的教育,从事更体面的工作。通过申请获准持枪的包括下列人士:埃利诺·罗斯福(Eleanor Roosevelt),让·里沃斯(Joan Rivers),唐纳德·特兰普(Donald Trump),还有大卫·洛克菲勒(David Rockefeller)。

就算枪支法律真能潜在性地减少与枪支有关的犯罪,我们也只要保证现有法律的实施就足够了。如果我们有了更强有力的法律,法庭却没法实施它,那要这法律还有什么用呢?

如果你用的是海绵式思维来看这段文字,你多半会设法记住作者提出的我们不需要进一步控制枪支的理由,这会让你吸收一些知识。但你应该在多大程度上相信这些理由呢?你只有用上淘金式思维,才能做出判断--也就是说,只有靠提出正确的问题,才能做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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