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在什么社会里,人都是理性的。所谓理性指的是一个决策者在作决策时,在他可作的选择中,总会选择他认为是最好的选择。按我的体会,“理性”是经济学的本体,任何经济学的理论都是建立在这个本体论的基础上的,不以这个出发点来解释社会现象的理论就不是经济学的理论;反过来,如果以理性为出发点来观察、解释社会经济现象,即使所观察、解释的现象和金钱及物质利益无关,也是经济学的理论。理性是任何经济学理论的共同本体,但是每个决策者所面对的约束条件、选择范围和机会成本是不同的。同样是理性人的选择,现在的交换方式就不是古代那样了,现在社会的生产水平高,高度分工,要交换的东西多、频率高,就可以在一个地方开店,店主看着店,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如果买者不给钱,顶多不卖东西给他,或者东西被偷了,店主可以去报警,要警察惩罚他,不用像过去那样费时费力、冒着千难万险去千里追杀。所以理性是相同的,但理性在不同的约束条件下的表现方式是不一样的。理性是相同的,但理性在不同的约束条件下的表现方式是不一样的。
作为经济学家,在这点上必须非理性是相同的,但理性在不同的约束条件下的表现方式是不一样的。作为经济学家,在这点上必须非常地清醒。理性本身是不变的,但是单说人是理性的并不说明任何东西,任何一个经济理论,必须包含决策者在什么限制条件下,选择有多少,各种选择的机会成本是什么,然后才能知道什么是理性的决策者的最佳选择。一个理论能否用来解释某种社会的现象,取决于这个理论成立的限制条件和相关选择的机会成本与要解释的现象所在的社会是否一致。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的人和社会主义国家、转型中国家以及发展中国家的人同样是理性的,但是决策者在这些国家面临的限制条件和机会成本是不同的,所以,简单套用适用于发达国家的理论,并作为转型中国家或发展中国家的政策依据,经常会出问题。前苏联和东欧国家“休克疗法”的改革之所以出现许多意想不到的困难,原因就在于把适用于发达国家的理论简单地套用于转型中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