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效圣经》目录(4)

第八章 录音十诫

8.1 戒律1:每次录音应该有两秒的预卷和后卷

8.2 戒律2:录下来的声音要多于你需要的声音

8.2.1 保底镜头

8.2.2 素材

8.2.3 环境声

8.2.4 环绕的环境声

8.2.5 录制不同镜头时要有所变化

8.2.6 多录点

8.3 戒律3:每条声音素材都应以充分的信息做语音标记

8.3.1 “打板”话筒

8.3.2 尾板

8.3.3 新对象、新录音、新打板

8.4 戒律4:要经常检查录音电平

8.4.1 旋钮和推子

8.4.2 音量表

8.4.3 数字零分贝

8.5 戒律5:要通过耳机来监听所录的声音

8.5.1 话筒拾取声音与人耳感知声音不同

8.6 戒律6:尽量消除所有的背景噪声

8.6.1 交流电的嗡声

8.6.2 空调/暖气设备的隆隆声

8.6.3 汽车

8.6.4 时钟

8.6.5 荧光灯/整流器

8.6.6 昆虫

8.6.7 飞机

8.6.8 冰箱

8.6.9 混响

8.6.10 室内环境声

8.6.11 电视机

8.6.12 车流声

8.7 戒律7:一条素材里不要打断或干扰录音

8.7.1 继续录音

8.7.2 保持电平始终一致

8.7.3 用手势交流

8.8 戒律8:话筒要指向声源

8.8.1 话筒轴线要指正声源

8.8.2 立体声像

8.8.3 还原立体声声场

8.8.4 忽略立体声

8.8.5 不要移动话筒

8.8.6 移动话筒跟动作

8.9 戒律9:出外景前要检查设备

8.10 戒律10:要记住版权法以免违法

8.10.1 音乐

8.10.2 电影原声、电视及电台广播

8.10.3 配音演员

8.10.4 保护自己作品的版权

8.10.5 不要盗用别人的“雷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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