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战》政商篇(8)

万科的原则

让我们换一个角度,看一个相对成功的例子。

万科在行业内是出了名的奉公守法,这是通过早年间的切身代价换来的。

1995年,上海万科工程部爆出集体受贿事件。当时上海城市广场工程部一起共事的4个人,共同接受贿赂,彼此认为这件事情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但是没想到,行贿的工程商在其他案子出了事,在审问中,他把同万科这几名员工的交易也交代了。

万科的一位职员开始对这些事实不予承认,但不久以后他承认了,大概受贿了15万元。他坚持说没有受贿源于他认为没有字据,可以对此不予承认。但是他没有想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送钱的伙计带了录音机,把整个过程录下来了。这次事件给了万科很大的教训,从此以后,万科内部对于类似事件有了极为严格的规定。

王石对此事件的反思是"以一批人进监狱为代价,换来三五千万、一个亿的利润,这个代价是不是太大了!人的毁灭、家庭的灾难,这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损失。项目不成功,甚至做砸了,都可以重来,而人一旦失足,不但自己终生悔恨,对公司的影响也是长远的。毫无疑问,如果上一个项目要付出如此沉痛的代价,那我们宁可不上这个项目!以牺牲人为代价换取利润,是不可取的。"从此以后,万科在做项目评估之时,不但要看利润回报,还要看管理资源能不能跟得上,如果管理资源上不去,就绝不勉强上马。

2000年,沈阳"慕马"事件发生,不少人士就此宦海沉浮。万科东北公司总经理也被"双规",被要求交代万科和"慕马"的关系,理由是作为沈阳最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能同"慕马"没有牵扯吗?这位总经理被关了20天,调查结果是,万科在沈阳的7年开发过程中,和"慕马"没有任何牵扯。

同志们,多少人是看着没问题,一审就问题一大堆,说的比审问人掌握的还多。20天没审出问题来,一个字"牛"。

2001年9月,原深圳市副市长王炬因涉嫌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逮捕。王炬担任深圳市副市长,主管全市的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工作,王炬出事后,深圳房地产市场大为震动。王石安之若素,我没向他行过贿,怕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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