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那些在你生命里打过滚儿的男人(8)

我曾经在论坛里看到过一个有趣的问题,"到旧情人所在的城市出差,倘若开房,要不要留宿?"回贴者云集,活生生把一个封闭式提问答了个花样百出。有人说不要开房,一夜情太低格;有人说不要留宿,以免夜长梦多不想走;多数人的观点是,住吧,人生苦短难得鸳梦重温。还有一群打酱油的网友说:住住住,更新微博,现场直播!

对于旧情,流行过"得不到才是最好的"这一说,我倒觉着是在给"没有被得到的人"的心理安慰。

旧情也好,旧情人也罢,女人在意的想必不是激情,而是激情过后的万千缱绻、耳鬓厮磨。不留宿,感觉像吃快餐,仓促又廉价。日后回想起来,全无甜蜜可言,味同泡面,差别只在于调料,换汤不换药。

留宿又有留宿的弊端:明天一早要上班,要回家换衣服,以免穿着同一件衣服来公司,被同事看穿前一晚没有回家过夜。担心半夜起床去洗手间惊扰对方,又怕被他的呼噜声吵到不得安睡,再加上早晨的接吻有口臭的味道,蓬头散发的妆前模样像唐僧师徒取经路上的妖怪被打回原形……单这么一想都心惊肉跳,也难怪为"要不要留宿"的问题想得颈椎痛。

如果是我,我会留宿,但提前离开。清晨在他醒来前蹑手蹑脚地穿好衣服,拎着鞋子离开,把所有公主还原成灰姑娘的过程转移到自己家里。如果不幸被他发现,只需轻轻地说一句:我出去一下。

他或许以为你去买早餐,或许以为你要打电话,总而言之,他会咕哝一句,快点回来,之后倒头继续睡。如果说,我先走了。必然会让他大动干戈地起床,礼貌性地送你到门口,或是半梦半醒间说一些进退两难的话。不要冒险、也没必要让男人目睹你穿衣服的过程和上妆之前的样子,他们更喜欢反过来的顺序。

用"我出去一下"的性感托词,做留宿却又提前离开的人。你走得自在,他留得舒服。你的好处是留给对方更多的自由和疯狂想你的空间,坏处是拿不到前台退房押金的两百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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