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通用的“薯条共享原则”
薯条共享原则规定,如果你与一个点了薯条的人一同吃饭,你没有点薯条,则你有权在薯条上桌时抓一根,只要——1. 你事先询问过;2. 你与对方眼神接触并挑起眉毛,直至对方点头;3. 你和对方很熟。
另外,既然你有权优先享用对方那堆正咝咝作响、烫烫的、油油的美味薯条,那你得有意避开其中任何一根从外表看就很诱人的薯条,这样才公平。你知道麦当劳的那种从盒子里伸出来的很长很长的薯条吧?那样子的薯条,可能你就不该碰了。至于那些细短过脆的、撒了太多盐的、长度适中、松软易断的薯条呢?这些都是可以下手的对象,朋友,全部都是。
但是你要小心,因为这条原则可能会被滥用。有些人可能一开始只抽了几根,吃着吃着一发不可收拾,趴在你的盘子上狼吞虎咽停不下来,得寸进尺,贪得无厌,直到你忍无可忍,把盘子挪到他够不到的地方,礼貌地问他自己盘子里的东西好不好吃,才让他停下来。我是认真的,你必须提防这种人,要是不留心的话,他们可是会把你的薯条堆挖出一个大坑来的。
其次,要警惕那些油汪汪的大盘子,里头只配了十来根烘烤味薯条的那种。你知道我说的是哪种盘子的。那种薯条严禁侵入!对不起,薯条共享原则不适用于极少的一堆粗短状薯条。从那里面取一根出来也太过分了。不要算百分比,没有用!
最后,薯条共享原则有一则附录。为方便起见,称其为“附录一”,它简明地规定了,点薯条的人用餐完毕后,将涂着番茄酱的又冷又干的薯条推到桌子中间时,第一顺序权利人是还没吃到薯条的人。第二顺序权利人是已经吃了一堆还想吃的人。第三顺序权利人是厨房里洗盘子的人。
感谢你,薯条共享原则。你的存在是件双赢的好事,你帮助我们这些薯条爱好者减少了卡路里的摄入量,也帮助“我可以用色拉换点薯条吗”这样的人享一点罪恶的口福,又仍能达到健康饮食的目的,以此创造出餐桌的和谐局面。
感觉妙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