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条件养育》第二章 爱·给予和撤回(4)

不过研究人员对所看到的结果更加忧心,他们强调不建议家长使用“爱的撤回”。首先,他们指出:“从长远来看,惩罚性养育技巧可以确保孩子立即顺从,但不一定真正有效。”其次,他们通过观察发现:“孩子对撤回爱的反应可能会让家长以为可以进一步训导。”恶性循环就此产生:孩子的哭闹和反抗会导致更多“撤回爱”的使用,然后引发孩子更多的哭闹和反抗,以此类推。最后,即使这种养育技巧可以产生效果,研究人员似乎仍对其“为何会产生效果”感到不安。

数年前,心理学家马丁·霍夫曼挑战性地提出“控制”类法则和“爱”类法则之间存在的区别,指出通常被认定为属于后者的“爱的撤回”实则与更加严厉的惩罚手段如出一辙,二者都是在向孩子表达:如果他们做了令我们不满意的事,我们就会为了改变其行为给他们制造不愉快。(唯一的问题就是我们如何让他们不愉快:是引起身体疼痛的体罚,还是引起精神痛苦的强迫性孤立。)二者的基本点均是:强迫孩子将焦点放在其行为对自己产生的影响上,这当然与培养孩子关注自己对他人产生的影响完全不同。

接下来,霍夫曼继续大胆质疑:在某些情况下,“爱的撤回”可能会比其他惩罚手段更恶劣、更残酷。“尽管其不是直接对孩子构成身体或物质威胁,”他写道,“但爱的撤回所造成的感情伤害却要比诉诸武力更具有破坏性,因其施加的最终威胁是‘抛弃’或‘隔离’。”另外,“尽管家长知道一切都会过去,但低龄儿童不会知道,因为他完全依赖于家长,并且缺乏经验、没有时间观念,而这些正是能意识到家长态度暂时性的必要条件。”

即使孩子渐渐意识到妈妈爸爸最终会再次回来和自己讲话(或者说很快撤销暂停),但他们却很难从惩罚带来的震动中完全恢复过来。霍夫曼认为,“爱的撤回”可以成功迫使孩子的行为更加符合成人的要求,但促使其行为做出改变的动机却是深深“焦虑自己可能会失去家长的爱”。这也正是令发现“撤回爱”可以换来暂时顺从的国立精神卫生研究院的研究员们踌躇不前的原因所在。事实上,另几位心理学家通过观察发现,这种形式的养育技巧会倾向于“让孩子陷入比打屁股还要更久的精神不适”。

有关“撤回爱”的研究并不多,但即使是少量的调查研究,结果也是令人不安的一致。作为承受方的孩子,更容易自卑,会出现整体精神状态变差的迹象,甚至会更容易滑向犯罪。如果我们将这些家长的行为看做是更广义的“心理控制”(“撤回爱”是其“定义性特征”),那么受此待遇的年龄稍大的孩子会比同龄人更容易陷入抑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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