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定额税率。又称"固定税额",是指对每一单位的征税对象直接规定固定税额的一种税率。它是税率的一种特殊形式,一般适用于从量计征的税种。具体运用时,又可分为地区差别定额税率、幅度定额税率和分类分级定额税率等形式。
2.税收制度的其他要素:
(1)纳税环节。纳税环节是指税法规定的商品在整个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按照纳税环节的多少,可分为"一次课征制"、"两次课征制"和"多次课征制"。
(2)纳税期限。纳税期限一般是指税法规定的纳税人申报缴纳税款的间隔时间。从我国现行各税看,纳税期限分按年征收、按季征收、按月征收、按天征收和按次征收等多种。
(3)减税免税。减税是从应征税款中减征部分税款;免税是免征全部税款。减税免税有针对纳税人的,有针对课税对象的。减税免税的形式一般分为法定减免、特案减免和临时减免三种。
减税免税的方式分为以下两种:
①税基式减免。它是通过直接缩小计税依据的方式实现的减税免税,具体包括起征点、免征额、项目扣除以及跨期结转等。其中起征点是征税对象达到一定数额开始征税的起点。免征额是在征税对象的全部数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起征点与免征额同为征税与否的界限,对纳税人来说,在其收入没有达到起征点或没有超过免征额的情况下,都不征税。
例4-5下列减税免税方式中,属于税基式减免方式的是( )。(2009年单选题)
A. 项目扣除 B. 减征税额 C. 减半征收 D. 适用低税率
【解析】A 税基式减免方式包括:起征点、免征额、项目扣除以及跨期结转。
②税额式减免。它是通过直接减少应纳税额的方式实现的减税免税,具体包括全部免征、减半征收、核定减免率以及另定减征税额等。
税收支出的形式,除上述各种减免形式外,还包括税收抵免、延迟纳税等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