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运输工具保险(11)

考点三、飞机保险

飞机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主要有:飞机机身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旅客法定责任保险;附加险主要有:战争劫持险和承运人责任险。

(一)飞机保险基本险的保险责任

1.飞机机身保险

承保各种类型的客机、货机、客货两用机及从事各种专业用途的飞机。承保责任:飞机在飞行、滑行中以及在地面上,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飞机及其附件的损失,飞机起飞后超过规定时间(一般15天)尚未得到行踪消息所构成的失踪损失;因意外事故引起飞机拆卸、重装和运输费用;清理残骸的合理费用;飞机发生上述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时,所支付的合理施救费用,但最高不得超过飞机机身保险金额的10%。

2.飞机第三者责任保险

承保被保险人依法应负的有关飞机对地面、空中或机外的第三者造成意外伤害或死亡事故或财物损毁的损失赔偿责任。

3.飞机旅客的法定责任保险

承保旅客在乘坐或上下保险飞机时发生意外,致使旅客受到人身伤亡,或随身携带和已经交运登记的行李、物件的损失以及对旅客行李或物件在运输过程中因延迟而造成的损失,根据法律或合同应由被保险人负担的赔偿责任。

(二)飞机保险基本险的责任免除

1.飞机机身保险的责任免除

战争和军事行动;飞机不符合适航条件而飞行;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飞机任何部件的自然磨损或制造及机械缺陷(但因此而对飞机造成的损失和损坏,本保险仍予负责);飞机受损后引起被保险人停航、停运等间接损失;飞机战争、劫持险条款规定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2.飞机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责任免除

战争和军事行动;飞机不符合适航条件而飞行;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因飞机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所支出的费用;被保险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本机上的旅客或其所有以及代管的财产。

(三)飞机保险基本险的保险金额与赔偿限额

1.机身险的保险金额

机身险一般均采用定值保险方式承保。保险金额可按净值确定,也可双方协商确定,购进的飞机可按原值确定。

2.飞机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赔偿限额

根据不同的飞机类型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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