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1)

考点八  社会主义企业和企业制度

1.社会主义企业和企业制度

社会主义企业是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是面向市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民事义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作为社会主义社会经济活动基本单位的企业,同样是社会化和商品经济意义上的企业。企业具有两重属性:既是生产力的组织形式,又体现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

2.社会主义企业的类型

按企业的所有制性质,可将社会主义企业进行如下分类:

①全民所有制(国有)企业;

②集体所有制企业;

③私营企业;

④混合所有制企业;

⑤外商投资企业;

⑥个体工商户。

按企业的组织形式,可将企业进行如下分类:

①公司制企业;

②个人独资企业;

③合伙企业;

④个体工商户。

另外,按企业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地位,可将企业划分为生产企业、商品流通企业和服务性企业;按我国行业划分标准,可将企业划分为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服务业、房地产业、金融保险业等行业的企业;按企业规模,企业又可依据一定标准被划分为大、中、小三类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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