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I危机谈判术》互惠原则(1)

1974年,FBI意识到了纽约市警察局做法的意义,于是就在FBI的匡提科训练学院开发正式的人质谈判培训课程。这个课程是专门为FBI特工和警官开设的。这些从全国每个FBI地区中心局挑选并自愿参加谈判培训的人员往往都是成熟而老练的特工,在他们所属的中心局都非常能干、可靠并卓有成就。许多人都显示出发展线人或让原本不肯配合的罪犯坦白自首的才能。他们从这门课程中学到的谈判技巧,提高了他们与街头市民沟通以及避免言语冲突的能力。

经过训练以后,这些特工就和全国每个地区中心局的FBI特警队进行合作,协助他们应对劫持人质后负隅顽抗的案件。当时就像现在这样,FBI特工仅仅以兼职身份被分派给某个特警队或现场谈判小组。特工也许会将大部分时间用来追捕匪徒,并在发生围困战时随时整装待命。由纽约警察局提出并被FBI采纳的最初想法,主要集中于完善谈判技巧,其中包括互惠原则。谈判者其实就是在说:“如果你跟我合作并这样做,我就会跟你合作并那样做。”在斯佩里维尔案件中,谈判人员起初运用的原则,就是这样的:如果劫持犯不给予回报,那就绝不要向他提供任何东西。

成功谈判的关键在我成长为FBI特工的初期训练阶段,我就时刻提醒自己尽早获得机会涉足这个新的领域。1978年,我向搭档肯·雪佛谈到了这种兴趣。雪佛是个经验丰富的高级特工,认识WFO的培训调度员,正是后者决定参加匡提科谈判培训课程的人选的。在肯的帮助下,两年以后,亦即1980年,我有机会参加了FBI为期两周的谈判培训课程。在这个课程中,我学到了谈判过程的操作方法,研究了变态心理学,聆听了案例分析,并参加了角色扮演练习。培训师教导的简单沟通技巧所具有的力量,让我印象极为深刻。我也记住了教导这些新技巧的特工弗雷德·兰西里。他的高超技巧在于他能够将事件分解成许多单元,并辨别其中哪些可行,哪些不可行。此外,他还有某种独特的能力,那就是:从受训特工和警官讲述的故事中提取信息,并利用这些信息来构建信息库。

弗雷德教导我们,成功谈判的关键在于察觉对方的动机、目标、情感需求并巧妙地运用这些信息。如果我们理解了劫持犯的真实意图,我们就能更好地说服他:枪杀人质无益于实现其意图,反而会继续恶化当前的紧张局势。

谈判最有效的手段包括:向劫持犯提供某种他想要的东西,以此换回自己想要的东西,在理想情况下,就是至少释放一名人质。(我已经谈到过,在查理·利夫的案子中,这种做法行不通,因为他并不想从我们手中获取任何东西,因此,我们只好试着采取不同的战术)。通常,我们会这样说:“你何不让我来帮助你呢?告诉我能够做点什么,然后看看我们共同努力能够取得什么结果。”如果对方拒绝做交易,谈判者也许会说:“我想帮助你,但如果你不释放某个人作为回报,我的上司就不会许可我送给你想要的东西。”通过让对方努力获得每件东西,我们就会消解他的意志力。他意识到,他不能如他设想的那样对现场具有强大的掌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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