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斯的老婆威尔玛太太的忙则是一种按部就班的忙。每天早晨六点半准时叫醒孙子布莱恩特(也跟我一样睡阁楼,他是考纳尔的大哥),至少得叫三次,然后开车送他上学(布莱恩特已经上了中学,学校较远,而考纳尔和他二哥肖恩还在上小学,学校离家走路五分钟,因而不用车接车送)。回来后开始洗衣服,山一样的床单被罩,还有一家老小换下来的脏衣服。每次她一进洗衣房,没有三四个小时肯定出不来。一次我有事找她,推开洗衣房的门,看到里面三四台洗衣机、烘干机同时转动,老太太正在熨衬衣,满头都是汗水。洗衣房里面的噪音轰隆隆的,我得把话说三遍才能让她听见。洗完衣服她还得开车去超市购物,然后接放学的布莱恩特回家。到家后继续忙着准备一家人的晚餐,如果有冰钓的客人,还得为他们张罗一桌因纽特人的传统烤鱼大餐。晚饭后还要为晚上10点钟来看极光的旅行团准备茶点饮料。等客栈恢复宁静,她也就只能再睡四个多小时,就又得催促布莱恩特起床上学了。每天周而复始,我问她为什么不请个佣人,威尔玛说:“反正每天都得干,早就习惯了,而且我也喜欢做这些家务活。”
乔治是吉斯和威尔玛的儿子,他的忙是一种顶梁柱式的忙。如果某天下了大雪,第二天一早他就得爬到房顶把所有积雪铲净,否则容易压塌屋顶。如果哪个房客的汽车陷进深雪开不出来,他就驾驶一辆大马力卡车带上一根拖拽的绳索前去营救。他还是个出色的猎人,打下的猎物小到狐狸松鼠,大到灰熊麋鹿,把皮毛打理干净后放在自家商店出售。他的工作室在洗衣房对面,那简直就是一个技术宅男的天堂。正中的书桌上放着三台电脑显示器,四周散乱着各种书籍、日记本。一角的柜子里竖着十几支枪口朝上的猎枪,还有一匣一匣的子弹。另一个柜子里装满摄影器材,两三个三脚架,三四台相机,四五个镜头。他拍的极光因为占据天时地利,简直可以用奥委会主席送给北京的那句“无与伦比”来形容。
跟三个终日忙碌的大人相比,乔治的三个儿子每天都幸福地闲着。
15岁的老大布莱恩特喜欢摇滚,家里没人时会把客厅里的音响开到最大,然后双臂像哄婴儿睡觉一样上下摆动,一只手乱按着,看了一会儿我才明白那是一把用空气做的电吉他。如果没人管,他能在沙发上蹦跶一下午,还猛烈地摇着头。他还喜欢画画,一次他给我看他的绘画本,如果不解释的话,我会把猪看成狗,把马看成骆驼。他说长大后想去俄罗斯,因为那里跟阿拉斯加很像,有很多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