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为什么要立遗嘱(16)

如果某个时刻,老天爷没把高管留下来,那公司该怎么办?

相关案例1:高管去世、营业执照丢失、公司无法经营,法院判决解散公司

据报道,北京某科技公司的法人代表刘先生将自己的公司和股东告上了法庭,理由是原公司股东去世,营业执照丢失,公司无法继续经营,申请解散自己的公司。

刘先生与金先生共同出资开办了一家科技公司。刘先生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而金先生则担任公司的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

公司开办几年后,金先生突然患疾病不幸去世,对公司事务未做任何安排,导致公司的经营陷入困境。

刘先生决定自己把公司重新管理起来,于是到工商局办理执照及公章补办手续。因补办营业执照需要全体股东或去世股东的继承人签署相应文件,刘先生即联系金先生的母亲、妻子蔡女士和儿子办理股权继承手续,但遭到拒绝。公司无法办理营业执照及公章的补办,也无法召开股东会议,已无法继续经营,处于停业状态。

法院审理后认为,科技公司章程未就股东死亡后其股东资格继承问题予以规定,现在金先生已经死亡,而且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因此,法院依法判决解散公司。作者解读:应有制度保障公司继续正常运转

在上述案例中,要是股东金先生留有遗嘱,或者公司章程对股东死亡情况下的股东会议表决程序有规定,则公司不会陷入这种尴尬局面。而北生药业如果安排好了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的公司重组工作,那么就不会因为没了一位董事长,毁了一个上市公司。

在历史上,诸葛亮是好高管的优秀代表。

这位神人知道自己将死,把众爱将一一叫进大帐,一一叮嘱,再授锦囊一个,安排妥当以后才洗洗睡了。

按照他的遗嘱,不但部队可以悄无声息地从司马懿鼻子下面撤走,让司马都督说出一句"孔明真神人也,吾不如也"的总结发言,而且马岱同志还潜伏在叛将魏延身后,一刀把魏延斩于马下。

刘备为儿子留下的这个总经理,不但活着的时候尽职尽责,死后还避免了军队的损失。

要是公司有这么个高管,对公司的事情安排得体,出现特殊情况的时候,由谁负责什么,什么文件在什么地方,什么事情和谁联系,时刻保证公司离开自己照样运转。这样的高管,才是好高管!

所以说,高管高管,管好自己的生死才是真正的"高"管!

我有个朋友在美的集团上班,他说他们公司曾经连续有经理遭遇人身意外,给公司造成了不小的影响,痛定思痛,现在公司规定,总监级以上人员不允许同乘一个航班。

你看,人家都有制度保障了!

读书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