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卓越》研究对象(1)

我们虽然认为掌握了相当广泛的研究对象,但从未打算以这62家公司充分代表美国整体的产业状况,也不曾打算从一开始就对“卓越”、“创新”下过于精确的定义。我们担心,如果定义过于精确,就会丧失当初想要追求的精髓。这就跟怀特以青蛙来比喻幽默一样——青蛙虽然可供“解剖”,可是在解剖过程中会死,而且除了真正有心研究科学的人,恐怕没有几个人对青蛙内脏有兴趣。我们起初请一群商界观察家(商人、顾问、商界媒体人士以及管理学院教授)选出他们认为有创意、卓越的企业,这也正是我们想要的。我们把这些企业分类,借此代表我们有兴趣的产业(请参考以下附表)。我们研究的产业包括但不限于:

1. 高科技公司,譬如DEC、惠普、英特尔及德州仪器。

2. 消费品公司,譬如宝洁、旁氏及强生。

3. 一般的工业产品公司,包括开拓重工、德那及3M。

4. 服务业,譬如达美航空、万豪酒店、麦当劳以及迪士尼制片公司。

5. 工程管理公司,譬如贝泰(Bechtel)与福陆工程(Fluor)。

6. 能源公司,譬如Arco、陶氏化工(Dow Chemical)以及埃克森石油等。

从这些取样看来,还有许多产业没有包括进去,本书稍后将会对此进一步说明。我们虽然熟悉金融服务机构(特别是银行),但是这类公司规范严谨、备受保护。这项研究漏掉大多数的化学和制药公司,纯粹因为我们没有接触的渠道。我们也没有密集研究小型公司,因为我们主要研究大型企业如何长治久安以及保持创新的精神。所以,我们取样的公司当中,年营业额几乎都没有低于10亿美元,历史几乎都超过了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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