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久别,故人重逢(14)

刚学会走路的时候,就被邻居家的美国小男孩牵着在院子里,小区里到处疯跑,请来的黑人保姆从来不知“控制”两字,只知放任,所以整个人就给晒的黑黑的。美国的食物基本都是肉食,加上她又喜欢吃甜食,巧克力每天当饭吃,人圆的跟个球似地。又黑又胖!脑门前稀稀落落的几根黄发,还有蛀成黑褐色门牙,形象和周霆宇希冀的金发碧眼,白白净净的洋娃娃差的简直是十万八千里。

所以,周霆宇当时看到的第一眼反应,就是一惊一乍大叫:“丑八怪!”

因为在美国长大,她那时只会说英语,对中文一知半解,不过虽然不清楚他叫的是什么意思,但看对方瞧她时嫌弃的眼神也知道不是什么好话,于是,她当即就指着他反击:“PIG!”

别看周霆宇现在一表人才,身材健硕,玉树临风之状。小的时候可也是个小胖墩,白白胖胖之态,的确和小猪有些像。

这边她听不懂对方的意思,但是周霆宇可是知道她骂他什么。当即火了,很没风度的就推了她一把。她身子圆滚滚的,真被推倒在地上,只差没滚个两圈。摔疼了的她,放声大哭,引来大人,把周霆宇狠狠训了一顿。

从此,她永远记住了周霆宇的“一推之仇”;而周霆宇则是永远记住了她的“告状之仇”。

之后两个人相处的情形,虽然没有势同水火,但是也说不上和谐,见面总是要顶上两句,偏偏两个人又都是有点受虐性质,一天不见上对方吵一下嘴就难受。搞得当时大院里几乎每天都能够听到两个人叽里呱啦炸毛的声音。

初中那会儿,周霆宇的爸爸升迁,搬了家,周霆宇也走了。她想要和他好好的告别抒情一番,谁知道那个没良心的竟然连具体搬家的日子都不告诉她,等到她一觉睡醒,周家早就给搬走了,她有气无处出,当时直嚷着要和他绝交。

但是第二天周霆宇骑着自行车来接她上学,她一样很没骨气的就给坐上了。

再到后来,她刚要升高二的时候,周霆宇再次不告而别,在她完全不知道的情形下出国了。

这一走,就是六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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