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主席”置于“党中央”之上(2)

毛泽东这话是完全错误的。因为个人崇拜本身就是非马克思主义的,是应全盘加以否定的,不存在“正确的个人崇拜”和“错误的个人崇拜”。

也就是在那次会议上,中共上海市委第一书记柯庆施迎合毛泽东,说了一句“高度概括”的“名言”:“相信毛主席要相信到迷信的程度,服从毛泽东要服从到盲从的程度。”

在这里,柯庆施不光是提倡个人崇拜,甚至提倡个人迷信。面对柯庆施如此献媚之语,会上居然没有人敢于站出来批驳。柯庆施深得毛泽东“宠幸”,不久便在中共八届五中全会上得以从中共中央委员升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

从1958年之后,中共党内生活越来越不正常。毛泽东所谓“大权独揽,小权分散”,日益造成个人专断,凌驾于党之上,造成了“主席、中央”的局面。

也正因为毛泽东热心于个人崇拜,所以才会由个人选定接班人,所以才会选定林彪那样鼓吹所谓“大树底下乘凉”之类马屁精作为接班人。

也正因为毛泽东个人决断一切,所以才会由他“亲自发动”了那场给中国带来巨创深痛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

实际上,个人崇拜就是对领袖个人的神化、偶像化,进行无原则的歌功颂德和盲目信仰。个人崇拜是个人专断的前提。

“主席、中央”也就是个人崇拜的产物。“主席、中央”,不只是一种在“礼节”上表示对于主席的尊重,而且也在事实上反映主席的权力大于中央的权力,主席既可以指挥中央,也可以否定中央决议。

例子之一:

1966年3月,苏共召开二十三大,向中共发出了邀请。当时,毛泽东在上海,他请在北京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们讨论决定是否派代表团出席苏共二十三大。刘少奇在北京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派出代表团出席会议,而且说明代表团去了苏联,要坚持原则,坚持斗争。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康生来上海,把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作出的决定向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作了汇报。毛泽东听后,说道:“你们同意了,我可不同意。”毛泽东的一句话,就否定了中共中央政治局作出的决定。

例子之二:

1966年5月1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通知》,亦即《五一六通知》,是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纲领性文件。这一文件是由毛泽东主席在杭州主持起草的,毛泽东亲笔改定。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在京召开时,由中共中央副主席刘少奇主持,毛泽东在杭州,没有出席会议。在会上,人们知道这一《通知》是毛泽东主席主持起草的,不敢提出原则性的否定意见,但是既然参加讨论,也就对一些个别字句、标点符号提出意见。但是,陈伯达、康生说,这是主席改定的,一个标点都不能动!

这时,就连刘少奇也不能不如此感叹:

开政治局扩大会议叫大家讨论,结果提了意见不改,连几个字都不能改,这不是独断专行吗?这不是不符合民主集中制吗?我原来考虑过改一点,现在大家意见还是不改的好,不如原来的好,那就不改吧!

连刘少奇在会上都说这是“独行专断”!可是,最后还是一字不易地通过了毛泽东主持起草的《通知》。

以上两个例子清楚表明,“主席、中央”——“主席”凌驾于“中央”之上,主席可以否决中央,而中央却不能否决主席!

在“文革”中,毛泽东的话成了“最高指示”,有着“一句顶一万句”的无限“神力”,就因为个人崇拜。

在“文革”,“上面一言堂,下面一边倒”,这也完全是由毛泽东个人崇拜所造成的。

毛泽东在晚年把“党领导一切,领袖领导党”演变成个人至高无上,“大权独揽”,把领袖高高地凌驾于中央之上、党之上、国之上、人民之上,所以“主席、中央”,所以“一句顶一万句”。

华国锋一切“照过去方针办”,连“主席、中央”也“照过去方针办”。

正因为这样,在华国锋上台之初,铺天盖地的“致敬电”,连篇累牍的“华主席、党中央”,已经显露出对华国锋的个人崇拜的端倪,表明毛泽东多年以来的个人崇拜被华国锋完全接受,仍在延续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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