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他乡遇故知,故知是仇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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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的起因其实是这样的,我家的小黄偷了别人家一只鸡腿,结果连累得我跟他一起下了大狱。
呃……当然,中间的过程还是颇有几分曲折的。
鸡腿的主人不依不饶,要我家小黄赔他一条自己的腿。
顺便说明,我家的小黄不是小黄狗,是人。
鸡腿和人腿,怎可相提并论?
鸡腿的主人这不是占我大便宜吗?他也太黑了一点儿!
但显然鸡腿的主人认识不到这一点。他正当中年发福,肚大如箩,瞧着足有七八个月,一副快生的模样。拈着山羊须,摇头晃脑:“穷山恶水出刁民,还是交到县大老爷那里去审审的好。”
我朝天翻了个白眼,以示不屑。要搁三年以前,老子非上前踹他个肠穿肚烂不可。虽然这厮极力地装斯文,但谁都知道他不过是个地痞,送了亲妹子与县大老爷做妾,这才有了今日的威势。
归根结底,老子可是正宗的京城人氏,他才是这穷山恶水里长大的刁民!他全家都是穷山恶水里的刁民!
可惜小黄不争气,县大老爷的便宜大舅子驱使了一帮如狼似虎的家丁扑过来,他就抱着头,一副认命挨打的模样,口里还咬着鸡腿不放,呜呜一阵乱叫,听在我耳中,分明是:“小逸……救命!”
我心中顿时生出一阵与此情此景极为不相衬的心酸来。我本应该破口大骂,顺便再上去把小黄偷鸡腿的那只手给剁了,然后再将他狠狠几脚踹翻,打成个猪头,让他连亲娘老子是谁都记不得。
假如三年前,对着大陈皇宫一百零八道御膳,还要挑三拣四,挑剔得不肯下筷子的小黄,能够预知今日的落魄,不知会不会珍惜那些过去的好日子?
所以,小黄其实是小皇,姓秦。
他是和史上那位说出“百姓无粟米充饥,何不食肉糜?”的晋惠帝一样神奇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