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是暮暮与朝朝》第二章(21)

“神经病。”叶朝朝骂了句,走到自己床铺下把林远航的身份证翻出来,递到葛连翘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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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球场上。

新生们在进行最后的演练,下午就要全体汇演了,听说学校的领导层都会出席,为了给自己的班级争光添彩,各个连队在进行着最后的动作编排。

在剪发风波之前,十一连已经选出了两个最漂亮的女生,走在连队前面,两个女生中的一个就是叶朝朝。这是分过来的十几个多媒体技术班和文产班集体票选的结果,另一个女生是文产班的,也很漂亮,不过跟叶朝朝一比,还是有很明显的差距,甚至有人说,不需要两个人,只要叶朝朝一个人在前面领队,汇演第一名准是十一连的。

但是自从叶朝朝的长发躲过一劫后,她也就自动脱离了班级的日常训练,剩下的几天都是一个人坐在不远处的台阶上,看着队伍在眼前晃来晃去,除此之外就是帮同学们照看衣物和水壶。

沈暮河又重新让大家推选一个领队出来,结果多媒体技术班的人纷纷推荐葛连翘。但这很快引来文产班的不满,他们觉得葛连翘长得说得过去,但是个子相对来说矮了些,跟另一个领队站在一起,不和谐。还有的文产班女生嘀咕,“我们06文产没人了吗?”

众口难调,沈暮河只好又让大家重新票选,结果选出一个很壮硕的文产女。叶朝朝进学校第一天就注意过她,只看脸,完全是个男人,没有一丁点儿女性特征,走路时肩膀甩来甩去很爷们儿,说话就更别提了。

沈暮河似乎也有些不满意,但既然是大家票选出来的,就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大家的审美,虽然口味有点重,但没有更好的办法了。于是别的连队都在猜测,十一连搞创新,一男一女当领队。

可到了关键时刻,又出事了,那个很爷们儿的女生不小心走进了沙坑里,把脚给崴了,脱下鞋来,脚脖子已经肿的老高,走路都费劲,更别说完成下午的汇演了。连队里又乱了套,原本步入正轨的训练再次耽搁下来,沈暮河吹哨,让大家原地休息。

他朝叶朝朝的方向走过来,当时叶朝朝正在浏览谢雨时的QQ空间,武汉的几场演出已经结束,接下来就要奔赴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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