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是暮暮与朝朝》第一章(20)

开始,魏紫凝死活不同意叶朝朝入行,叶朝朝就背着她拜了师父,魏紫凝知道后叶朝朝已经做了一个多月的职业小偷,而且进步神速。后来两人干脆搭档,叶朝朝负责把风,魏紫凝负责下手。魏紫凝非常照顾叶朝朝,遇到危险时总是先想办法让叶朝朝跑掉,自己则被打的浑身淤青。人们憎恨小偷,这是不争的事实,却没人关心他们为什么变成小偷。魏紫凝问过叶朝朝这个问题,“怎么想起来干这行的?”叶朝朝想都没想,“我想买那件死贵死贵的裙子!我想穿着它到处走,被很多人羡慕,我不想再穿便宜货了,不想穿有很多线头的衣服和总是起毛球的卫衣!”

因为偷盗,叶朝朝进过好几次派出所,最后还是被妈妈知道了,在对她暴打一顿后,母女俩的关系开始彻底僵化。

叶朝朝集中精神,挥去脑海中对过去的回忆,悄悄跟上了擦身而过的年轻人。

她不紧不慢地跟着他,中间隔着五六个人,始终没有下手,根据她的经验,这种地方便衣铁路警察频繁出没,而且摄像头不间断运作,做作为一个有点头脑的小偷,叶朝朝是不会贸然行事的。

她一直跟着年轻人出了大厅,外面火辣辣的太阳一下晒到了叶朝朝裸露的皮肤上,她感到了闷热难当。

机会来了,年轻人在一个冷饮摊前停下,掏钱买冷饮。他接过饮料,把钱包往口袋里一放,叶朝朝在他身后,以最快的速度把中指和食指探入年轻人的口袋,将皮夹夹了出来,然后一个转身离开。这其实是有一定科学依据的,之所以不容易被发现,不见得是偷盗者的技术多么高超,而在于被盗者的思想已经麻痹,放松了警惕。就像刚才那个年轻人,他亲手将钱包放入自己的口袋,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下一秒会有人从口袋里又把钱包取走。

叶朝朝得意洋洋地拉着小皮箱回到了售票大厅,在小角落里掏出刚才搞来的钱包。叶朝朝打量着这款男士钱包,居然是GUCCI的,以这几年她从奢侈品败物女葛连翘那里学到的防伪知识,这款钱包是正品无疑。想到这,叶朝朝喜滋滋地翻开钱包,满以为里面会有很多大钞,却发现除了两张百元钞票外,全部是各种各样的信用卡。她才不会傻到去取款机前取钱,何况是不知道密码,就算知道,她也绝不会去,警察可不是吃素的,肯定会顺藤摸瓜找上门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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