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政府投资项目必须要进行项目管理(6)

从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现状来看,还存在不少问题:

(1)不少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组织较混乱,“投资、建设、管理、使用”四项职能混合,分工不明,职能交叉,各相关部门各自为政,管理越位与缺位并存,相互扯皮,效率较低。

(2)各职能机构的履职者缺乏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知识,项目实施中执行力弱,监管不严,漏洞较多。

(3)管理的实际效果较差,“超、拖、低”现象(投资超预算、工期拖进度、成果低质量)屡屡重现,往往是建一个工程、交一次学费,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甚至是重复犯错误,恶性循环。

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理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建立职责分明、沟通顺畅、配合密切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体制,减少推诿扯皮现象,提高政府执行力,防止管理真空,切实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主体职能,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热点和焦点问题。

2.2.4  政府投资对党政干部项目管理能力的要求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近年来各省市发改委的规范、培训都明确指出:

1.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改进建设实施方式

(1)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标准,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完善。

(2)按项目建设进度下达投资资金计划。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中介服务管理,对咨询评估、招标代理等中介机构实行资质管理,提高中介服务质量。

(3)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即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使用单位。

(4)增强投资风险意识,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的风险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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