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身体的互动

“公共艺术不再是造景与雕塑性质的艺术物件,不再是局限于美术馆里横向移植的审美对象,而是开启社区间的对话,非单一与均质的想象,而是个别的文化社会处境。换言之,这件新类型的公共艺术是一种社会实践”。以上台湾策展人林宏璋对当代公共艺术的描述,他进一步强调:“我们的时代是一个把时间空间化了的时代。”正如同我们认为的行为艺术也应有的作用一样,行为艺术本身就带有许多公共艺术的特征,它是艺术家当众的表演,而作品的好坏正需要公众观看后的反应和互动的反馈。

行为上的互动我们大体上分为物理上的和精神上的,也就是身体上与脑力上的两种突出表现形式。当一个行为发生时,它给人们带来的是直接的身体冲撞,还是间接的脑力与心智的冲击?这是行为艺术中非常有趣的两个特征,有时二者合一,有时分离地显现出来。这要看艺术家的意图和预测要达到的目的。再则,最根本的是观众的反应。有个明显的特点是,物理上的互动作品常常是较直接地表达,艺术家常以自己的身体作为媒介,表现出直接的碰撞与反应;而另一方面非直接的、在心智上的互动行为,常常是不露痕迹地让人感动,令人久久回味。在精神上沉浸或得到洗礼,这种表现方式具有更强的内在力量。纵观行为作品的历史,早期的行为艺术多以物理性一类作品为主,而进入当代,艺术家常常试图在精神层面上做尝试,这时艺术家的企图更富有观念性,更强调内在精神上的互动优势。

奥托·魏宁格(Otto Weininger)在他的著名的《性与性格》(Sex and Character)一书的前言中指出,艺术家与哲学家在工作方式方法上的区别:“哲学家诉诸抽象观念,艺术家则诉诸象征。艺术与哲学之间的关系是表达方式与内容的关系。艺术家把世界吸入心中,再把它呼出来;而对哲学家来说,要把握身外的世界,则必顺先将世界纳入心中。”奥托·魏宁格指出艺术家的工作状况,特别适合于单打独行的行为艺术家的理解,更精确地表明“在艺术当中,探索自我就是探索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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