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言之,有些作者在意版权,有些作者不在意。但法律并不会区分二者-版权自动授予,自动得到保护,除非创作者明确放弃。因此,“自由”的力量被盗版之嫌模糊了,而且常被投以怀疑的目光。
但我们毕竟已经开始转变观念,开始把成果共享的趋势看做“互惠经济”(gift economy)的力量-这从博客和开放式资源等各个领域中明显可见。在我职业生活的一个层面(我担任编辑的那本有60万册发行量的杂志),我接近曲线的头部;在另一个层面(我那个日均有5 000名读者的博客),我却位于尾部。身处不同层面的时候,我对知识产权的态度也是不同的。我希望在不远的将来,市场和法规能更准确地反映这个现实。
自我出版热
我们习惯于用商业视角观察图书市场,总以为大多数作者都希望写出畅销书,变成大富翁。但事实上,绝大多数作者不仅不会变成大富翁,甚至连写出一本热门书的念头都没有。每年都有近20万部英文书出版,但进入普通书店的只有不到2万部。大多数书都不会畅销。
2004年,在尼尔森图书调查公司(Nielsen BookScan)追踪调查的120万部图书里,有95万部只卖了不到99册,另有20万部卖了不到1 000册,只有25000部的销量在5 000册以上。美国图书的平均销量是500册左右。换句话说,有98%的书不具商业价值-无论这是否有违出版者的初衷。
要想被大众市场接受,一种妥协是不可避免的-你只能挑选多数人感兴趣的主题而不是少数人,你只能采用通俗叙事风格而不是学术风格。大多数作者都做不到这一点,还有很多作者不愿意这样做。事实上,绝大多数作者都选择了我行我素,并没有打算赚大钱。很多人只希望他们的书被他们所重视的特定群体读到,比如与他们背景相似或志趣相投的人。
但这样一种非营利性的追求绝非无利可图。书籍本身已经不是价值所在,而是变成了宣传价值所在的一种广告-而价值所在就是作者本人。许多这一类的非商业书籍只是营销工具而已,目的是提高作者的学术声望,推销他们的顾问服务,为他们赚取演讲费,或者只是将他们的名头留在世上。从这个角度看,自我出版并不是赚钱的一种方式,而是对其他人传达信息的一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