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商爸爸同意后,现将他那封业已过期的遗书全文抄录如下:
XX(略2字,妈妈的名字):
今天是1991年7月5日,后天你和佳佳就从济南回来了,想写几句话留给你,以防万一,权当遗言。生前留下话比死后再让活着的人去猜好,对吗?
(一)我死的事最好能瞒住母亲。她一生多灾多难,再让她承受晚年丧子的痛苦太残酷。你和哥、弟们商量个办法,必要时你亦可以”失踪”一、二年,造成你我仍在国外工作的假象。实在做不到,我也不会埋怨你们,这必(毕)竟是件极难做到的事。
(二)关于你今后的生活,我衷心希望你能再婚(忘掉我以前说过的蠢话)。不管什么时间,只要你遇到合适的人,你满意,我就一定会尊重你的选择,因为我爱你。
(三)对佳佳的抚养、教育你比我强得多,我无需多讲。在她今后职业选择和婚姻问题上,我希望你能当个好参谋(仅仅是参谋,而非领导)。
(四)多年来的吃光、花光政策造成家中无物产也没什么存款(挺好),自然也不会有什么经济纠纷。我个人的衣物由家中兄弟、朋友挑取后,统统处理掉。
联合国会给你两万美元的抚恤金。我想这样处理:在佳佳未成家前将存入银行(换成人民币存也行),利息用来补贴家用,以保持原有的生活水平。佳佳结婚时,给她一万美元,算是我们的一份礼物;另一万美元是留给你的,你可做全权处理(最好是花掉而不是存银行)。
39岁就死是年轻了点,还有不少该做的事没完成,如给母亲送终,抚养佳佳成人,你我白头偕老……,但聊以自慰的是,我已渡过了生命中最美好的、最辉煌的一段,酸甜苦辣都尝过啦,细想起来还是甜的多,特别是和你在一起的时候,衷心感谢你为我做过的一切。
我的路走完了,唯一的憾事是对不起你、妈妈和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