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将自己定位于‘寻常的妇道人家’,自然是没见过这等肃杀场面,会的那招擒拿手也只能对付几个小喽啰,上不了大场面,当蒙面人整齐划一地杀过来时,便立刻被十几把明晃晃的长剑震慑住,情不自禁地脚软了一下。蕴华毫无预兆地将我推开,纵身跃进灼灼寒锋之中。我始料未及,一个趔趄栽倒在淤泥里,可惜了出门时刚换的素白衣裳,就这样和了一身泥。
但现在不是管衣裳的时候,我三两下爬起来,本想嚎两嗓子喊几个人帮忙,却猛地发现这条巷子已无半个活人,只得找了个不容易被误伤的角落观战。
蕴华玄色衣袍在黑衣白刃之间辗转,我耳边是刺耳兵器嘶鸣,眼前是细雨鲜血飞溅,他动作快得没谱,看得我眼花缭乱,不到片刻功夫,十来个黑衣人便倒下一半。其中一个大约聪明些,想是瞧着蕴华方才护我得紧,想让他因我分心,提着手里的长剑便直直朝我刺过来。
我原本就吓得脚软,此刻更是满心慌乱,一时间不知该挪左脚还是右脚,就在考虑这个问题的瞬间,那匕首已逼至眼前。
正当我以为必死无疑时,那蒙面人却突然顿住,甚惊恐地喊了个“公”字,喊完这个字,蕴华不知使用何等身法,竟已骤然间杀到他面前。我乘机四处逃窜,一面逃一面想,不仅恬不知耻地欺负一个手无寸铁的妇人,还骂人家是公的,实在是太不具备作为一名刺客的职业涵养。你才是公的,你们全家都是公的!
将将逃出去不远,不知从哪又冲出四个执长剑的黑衣人,且更快更疾。我欲哭无泪,干脆站在原地给人当活靶子,那四个黑衣人却与我擦身而过,直直投入到身后的战斗中,对象却不是蕴华,而是场中的蒙面人。
我一拍脑门反应过来,原是蕴华的护卫。
其实从蕴华的身手来看,若不是多了我这个拖油瓶,他本该有九成胜算,但与我平均分配,战斗力就大大降低,以至于十来个蒙面人迟迟未能解决。现在多了四个护卫,且都是一等一的高手,这场战役自然是毫无悬念,结束得顺畅无比。
蕴华收起长剑,疾走两步跨过来,按着我肩膀问:“你没伤着吧?”
我自七年前被救回来起,便只是个平凡的妇道人家,除前几年长恨哥提刀进钱庄收保护费外,如此近距离地观看真刀真枪的聚众斗殴并亲身参与还是头一回,以至于一时之间无法从事态中脱离出来,导致半天不能言语,只得朝他摆摆手。
他似是松了口气,在细雨中呵出一团白雾,估计是看我惶恐得厉害,又安慰道:“没事了,别怕。”
我想怎么能不怕,我三天前才将钱家的家主之位交还给文昊,这辈子还有人生理想没有实现,失去的记忆也还没找回来,若是就这么不明不白地丢了小命,黄泉之下都不得安生。但又不能将这些丢人的想法说出来,于是尴尬地笑笑:“没怕,呵呵,没怕。”
蕴华颇怪异地看我一阵,噗嗤一声笑出来。
我觉得可气,主要是没想到他这么瞧不起人,我一个不懂武的妇人,即便是害怕也是人之常情,他竟然当着属下的面这般嘲笑我,实在是太没有修养。便说:“老娘就是害怕了,你奈我何?要笑就笑个够好了。”
他止住笑:“你误会了,我只是看到你这副摸样,想起一位故人。”
我将信将疑地将他望着。
他颇凄凉地笑了笑,解释道:“我第一次见她时,她就是你现在这个样子。”说完指了指我这身衣裳,又道:“那天她穿了身白衣,却弄得满身污泥,我误将她当成了乞丐。”